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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与公益073丨*ST苏吴被罚,违法行为触及强制退市情形

  宏观观察

  本周期内,ESG议题发展趋势持续向好。

  【ESG议题发展层面】7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正式对外发布,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集成电路、仪器仪表等10个重点产业领域,系统梳理了各产业领域亟需解决的关键共性计量技术、主要攻关方向和建设目标,着力解决从前沿技术研发到产业应用的全链条计量问题,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计量根基。该方案通过构建覆盖核心产业的先进计量体系,为ESG提供了关键的“度量衡”基础设施,赋能环境绩效精准管理、产品社会责任履行和可持续治理水平提升,最终或能推动高质量、可信赖的ESG实践与披露。

  7月10日,宁波市国资委首次向全社会正式发布《宁波市属国资国企2024社会责任报告》和12家市属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通过“2024国资关键绩效”和“宁波公共资源宝藏图”等特色板块,系统梳理了2024年宁波市属国资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成果和经验做法,并增加了“党建引领”“深化改革”“共富帮扶”三大专题。

  【环境责任层面】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技术装备、商业模式和管理规范,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助力园区和企业减碳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探索对零碳园区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制度。

  日前,国家林草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以竹代塑”主要产品名录(2025年版)》,在原版“日用品类、工业生产类、建筑建材类”三大类应用场景基础上增设“农林业生产类”,将产品小类从17项增至25项,新增竹质运动器材、竹质服装类等8个小类产品。新版名录将“以竹代塑”从生活消费、工业建材延伸至农林业生产,为减少塑料污染、发展循环农林业提供了新的路径支撑,推动《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更有力落实。

  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外发布,通知提出,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2025年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地方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北京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碳普惠方法学管理、碳普惠项目管理、减排量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六章35条,进一步规范碳普惠相关工作。该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积极影响事件

  粮农组织—中国南南合作计划支持实施“一国一品”倡议全球项目启动研讨会举行(S)

  当地时间7月8日至10日,联合国粮农组织在罗马总部举行粮农组织—中国南南合作计划支持实施“一国一品”倡议全球项目启动研讨会。目前,有来自全球五大区域的95个粮农组织成员国已参与在“一国一品”框架下推动56种特色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益企向善·社区慈善联合行动”在深圳发布(S)

  7月11日,“益企向善·社区慈善联合行动暨关爱平台发布会”在深圳举办。据悉,“益企向善·社区慈善联合行动”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合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将以受助人为中心,关爱平台为载体,广泛连接社会资源,着力打造示范社区和特色社区,共同建设多方协同、价值共创的可持续社区慈善生态。

  恒丰银行推出“降碳贷”业务模式(E)

  近日,恒丰银行在山东省发改委、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指导下,联合山东省发改委碳金融数字服务平台、山东省征信有限公司等机构,推出“降碳贷”业务模式,实现企业碳数据与贷款利率挂钩,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减碳动力,赋能绿色项目高效落地。

  建设银行发行首笔“固息+浮息”绿色金融债券(E)

  7月8日,建设银行发行的首笔“固息+浮息”绿色金融债券正式上市。该笔债券于7月3日完成簿记,发行规模300亿元,为市场首笔以“固息+浮息”孪生形式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建设银行本次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满足《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绿色产业项目,精准投向清洁能源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竹制品碳足迹计量评价方法》发布(E)

  日前,由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南平碳计量中心和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制定的《竹制品碳足迹计量评价方法》在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竹制品碳足迹计量团体标准。

  消极影响事件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T苏吴)被罚(G)

  7月13日晚间,*ST苏吴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连续多年造假,拟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触及上市规则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续将根据最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规实施退市。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及31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被罚(G)

  本周期内,市场监管总局公示行政处罚:

  ◆发布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建筑”)收购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广州建筑处以1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发布大庆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组织31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大庆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企业或分支机构被罚(G)

  本周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示行政处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等原因,被金融监管总局处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472万元,对安徽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河南分公司罚款50万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原因,被金融监管总局警告并罚款353万元。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相关费用列支不准确等原因,被金融监管总局警告并罚款427万元。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客户授信额度管控不到位、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等原因,被宁波监管局罚款165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因虚列增值服务费用,变相支付车险手续费等原因,被北京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31万元。

  本期编辑:赵明鑫丨实习生:任斯诺

  责任编辑:李 庆

  内容审核:王 勇

  数据建设:公益时报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收录周期:2025年7月8日至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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