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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若干措施

  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贵州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到2022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40%。

  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40%;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设就医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2年,每个县打造一所以上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创新“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启动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养老机构,到2022年,打造5个省级、15个市级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养老机构。

  完善投融资机制。地方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到2022年,打造5家以上养老人才实训基地;拟订贵州省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每年培养培训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各类康养服务人员10000名,对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

  (据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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