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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捐款不少于1000元?再评“强制捐款”

2025/12/25 18:35公益时报 皮磊

  近日,多位湖南网友在社交媒体爆料称,湖南省常德市芷兰实验学校要求家长向学校教育基金会捐款,每人不少于1000元,引发关注。

网友发布的截图

  网友发布的截图显示,此次捐款主要用于优秀学生及优秀教师奖励。其中提出,要备注好学生名字,否则捐款不好查询去向,捐款后需把证书截图发到家长群。记者注意到,该截图中还提到,本次捐赠以1000元为参考标准,家境宽裕的家庭可自愿多捐。

网友发布的截图

  另有网友发布的截图显示,群公告要求在“保证底线1000的情况下,家庭条件好的可多捐,可分几次捐款,数字可包含985、211.寓意满满”。

  对此,有媒体联系了常德芷兰实验学校,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未设定捐款标准,群公告为家委会自行发布。常德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常德市很多学校包括教育局都有自己的教育基金会,用于学校奖励、困难师生救助等用途,但是不能设定捐款金额,否则就违规。目前教育局已叫停常德芷兰实验学校的募捐活动并进行调查。

12月24日,常德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

  就此事件,常德市教育局于12月24日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经初步调查,该校依托常德市教育基金会开展募捐活动,部分班级在宣传发动中违背自愿原则,设定捐款额度,严重损害家长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教育局已责令学校暂停募捐活动,对募捐款项逐一核实,开展违规募捐款项清退,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下一步,教育局将举一反三,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募捐活动排查整改,对违规行为“零容忍”,违规募捐活动一律禁止、违规募捐行为一律制止、违规募捐款额一律清退、违规募捐责任一律追究,坚决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按照该通报解释,此次“强制捐款”事件似乎是一场乌龙,其根源在班级或者家委会“善意的劝捐”,但由此引发的舆论也值得我们再次反思。《北京晚报》评论认为,此次事件“表现在家委会,根子还在学校”,“让家委会主动回绝甚至举报学校的各种不合理要求,不太现实;也只有学校不敢乱伸手、乱摊派,家委会才不会乱张罗”。

湖北某地发布的“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

  事实上,近年来打着自愿旗号的“强制捐款”“摊派捐款”“逼捐索捐”事件频频发生,其根源是对于慈善理念的粗浅理解,认为“为慈善事业可以暂时放下或牺牲部分个人利益”“舍小我成大我”,以至于频频以道德绑架式说辞给目标对象施加精神压力。这种情况在学校、机关单位尤为明显,甚至常见于红头文件。

  “不捐怕被穿小鞋”“不捐就是不配合工作”“捐款会进行公示,谁没捐一目了然……”在重重顾虑和权衡之下,很多人不得已参与捐赠,但对善款用于何处并无过多关心。

  早前,为迎接50周年校庆,信阳师范大学针对往届毕业生发起“千班万元”捐赠倡议,对毕业班级“倡议捐赠目标数额不低于1万元”。因对捐赠设置明确金额,此次活动也引发诸多诟病。

  过度重视捐款数字,而忽略慈善捐赠的本质,于慈善事业而言并无益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公众反感,降低公众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主观积极性。

  我国慈善法明确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违背“自愿”原则的劝捐,无疑与慈善事业的发展南辕北辙。

  今年8月,民政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的通知》,旨在提升社会慈善意识,普及慈善知识。回头来看,此项活动意义不言而喻。

  当然,透过上述事件不难看出,很多捐款倡议的发起方并无主观上的恶意,也不存在打着公益或慈善名义为自己牟利的现象,但事与愿违的背后,是深层逻辑和认知层面的缺失,这一课,必须要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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