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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河“红十字”变绿风波:公益标识遭改引争议

2025/04/18 18:12公益时报 张明敏

  近日,河北廊坊三河市的一项城市管理规定引发了广泛关注和争议。该规定要求商户门头牌匾全面禁用红蓝黑三色,统一使用绿色作为底色。

  4月9日,有网友发布视频显示,三河市人民医院门头上的“红底白十字”标志被改为“绿十字”,一些临街店铺的门头标识也未能幸免,如全国连锁饮品企业蜜雪冰城的红色招牌被改为绿色。视频发布后,迅速引发轩然大波,公众直言“绿十字”与医疗机构的红底白十字标识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机构使用的“红底白十字”标志并非公众普遍理解的红十字会救助机构标志。目前,廊坊市联合调查组已通报,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免职处理。然而,这场由城市管理引发的公益标识保护与尊重的深度思考仍在持续。

  “红底白十字”变“绿十字”引争议

  事件曝光后,舆论迅速发酵。三河市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回应媒体时表示,他们并未接到医院更改标志颜色的报备,并郑重声明院方的标志颜色必须严格遵循“红底白十字”的相关规定。目前,该医院的“绿十字”标识已被整体拆除,重新换回传统的“红底白十字”标志。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与公益标识保护关系的深刻反思。红十字标志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视觉标识,更是公益精神的直观呈现与具象化表达。在灾难来临时,人们看到红十字标识,心中便会涌起一股安全感与信任感,相信救援即将到来。随意更改这一标识,无异于对公益事业多年来积累的信任与情感带来伤害。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三河市相关部门强行推行的“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的禁令缺乏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但并未赋予政府强制商铺更换广告牌颜色的权力。此外,《廊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廊坊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中,也没有对招牌颜色有明确的禁止性要求。

  与之相对应的是,《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均规定,要为经营者自主设计牌匾标识提供创意空间,避免样式、色彩、字体等同质化。

  根据《关于启用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的通知》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为带有白边的四颗红心围绕着白十字,四颗红心分别代表卫生人员对病人、对服务对象的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孟博指出,“由此可见,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应为‘白十字红心’,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对其颜色进行更改。”

  医疗标志与红十字标志混淆

  需明确区分

  随着三河市“红十字变绿”事件持续引发热议,记者注意到一个关键细节:公众对红十字标志与医疗机构标志存在混淆,误以为红底白十字标志就是红十字会的标志。但实际上,红底白十字标志并非国际通用的红十字机构标识。

  红十字标志作为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历经170多年的发展,其内涵早已超越了单纯的图形符号范畴,成为全球公益医疗救助事业的核心象征与精神支柱。

  红十字系统相关人士向《公益时报》记者表示,视频中显示的红底白十字的医院标志并非红十字标志。根据相关规定,未经红十字会授权,医院不得使用红十字标志,只有冠名红十字的医院以及军队的医疗机构才能使用红十字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红十字标志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也是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和红十字会的专用标志。红十字会所属的医疗机构可以使用标明性红十字标志,而非红十字会或非武装力量的医疗机构则不得使用红十字标志。

  红十字系统相关人士指出,随意更改标志颜色会打破公众已有的认知模式,引发困惑与不安。红十字标识在国际上代表着人道主义救援,若被更改,将严重影响其在全球范围内所承载的救援与关爱含义。同样,医院的专属标志在国内也具有重要性,它是医疗卫生事业形象的直观体现,也是连接医患关系的重要纽带。

 

  城市管理应尊重公益标识

  避免“一刀切”

  三河市城市管理的“一刀切”政策引发的问题并非个例,在其他地区也时有发生。此前,上海曾要求商户将门店招牌统一为黑底白字,河北沧州也曾推行过“灰白招牌”。这些举措一经推出,便遭到民众的质疑和调侃,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商业氛围与形象,也忽视了商家的实际需求与公众的情感。

  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城市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为公众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如何充分尊重公众对公益标识的情感认同,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重要考题。“一刀切”的治理方式显然已无法适应当前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专家表示,城市管理者在推行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各类标志所具有的特殊意义与社会影响。对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志,更应谨慎对待。在进行任何改变之前,应广泛征求医疗卫生行业从业者、专家学者以及公众的意见,进行充分的论证与评估,并通过民主协商找到城市管理与公益事业发展的平衡点。

  2019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公众听证、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红十字标志作为公益文化符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社会公益生态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它所蕴含的公益精神传承,是无数志愿者投身公益医疗救助的精神指引和动力源泉。

  红十字系统相关人士表示,各类具有公益性质和特定含义的标识,无论是国际通用的红十字标识,还是国内专门为医疗卫生机构设计的标志,都需要给予充分的尊重与保护。“在一些项目规划中,还应邀请公益属性的机构积极参与,凸显公益标识的独特价值,使其与城市发展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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