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社会组织 > 正文

湖南: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湘当有爱 百社联村”公益慈善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在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助力乡村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提到,发挥省内优秀公益慈善组织和相关单位的专业服务优势,支持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县域社会组织,实施“益伴乐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逆风飞翔·事实孤儿同行计划”、“青柚课堂”儿童性教育、“乡村相见”公益小院建设、“精康融合”精障患者社区融入、“医疗直通车”儿童健康服务等六个公益项目,为农村留守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经济困难患儿及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常态长效服务。

  通知要求,通过集中培训、实地督导、参访交流、联合筹款、对接爱心企业等方式,推动县域社会组织在项目策划、内部管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成长。

  通知明确,此次公益慈善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服务地区为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包括邵阳县、桑植县、沅陵县、麻阳县、通道县、泸溪县、古丈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安化县、新化县、溆浦县、绥宁县、城步县。申报主体为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社会组织(登记日期在2023年3月1日以前),且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服务,有稳定的志愿者团队,服务方向涉及老年人、儿童、乡村文化建设、残疾人服务四个领域之一。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实施周期为2024年5月-2025年5月,将分阶段执行。项目年度内,执行机构对在地合作组织开展一次以上集中培训和持续线上培训,开展两次以上实地督导,开展三次以上工作调度和总结交流。项目实施中,执行机构将为在地合作组织提供项目日常管理、资源对接、专业指导、媒体宣传等服务;在地合作组织负责做好日常服务、台账管理、财务规范等工作。通知要求,执行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年末开展一次工作总结并向湖南省民政厅整理提交相关资料。

  通知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公益慈善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补充力量,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整合公益慈善资源,挖掘社会组织潜力,形成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共同意愿与行动。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县域社会组织中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协助开展项目调研、目标制定、政策协同等工作,积极推动项目落地。要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支持当地社会组织实施项目和开展服务,进一步浓厚公益慈善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共同关心关爱特殊群体。

  三是注重成效总结。各地要及时梳理专项行动服务成效,积极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品牌,树立推广一批结对帮扶的典型案例。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应及时上报,湖南省民政厅将根据执行成效、社会反响等树立典型并宣传推介。

网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