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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不得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违规开展评选评奖

2021/04/07 10:58公益时报 王勇

  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特别是不得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违规开展评选评奖。

  3月25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就相关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选活动发布通报,通报强调,对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违规开展评选评奖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借建党百年之机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

  通报显示,近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接到有关部门转来线索,反映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领导科学专业委员会借建党百年之机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核查后发现,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于2018年11月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违规设立分支机构“领导科学专业委员会”。“领导科学专业委员会”于2020年11月违规开展“大美至美 中国好人”慈善公益普陀山峰会活动,并向有关企业和个人颁发“最具爱心团体”、先进个人等荣誉证书;于2021年1月违规在其网站上发布“激荡百年,领航中国,党的优秀儿女功臣谱”征稿活动,并拟对收录人物进行相关表彰。

  目前,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已召开常务理事会,撤销了“领导科学专业委员会”,叫停了相关违规评选活动,并对分支机构设立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整顿。

  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需按流程审批

  为什么说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开展的“大美至美 中国好人”慈善公益普陀山峰会活动、“激荡百年,领航中国,党的优秀儿女功臣谱”征稿活动是违规开展呢?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审查事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理由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活动周期和经费来源等。

  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作为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由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请示党中央、国务院。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征求民政部意见并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待批准后由民政部向社会公布审批结果。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每年原则上对全国性社会组织申报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一次集中审核。

  不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中,没有经过审核就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属于违规操作。

  违规开展将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违法违规情形的,以及社会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并可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具体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呢?《关于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违规开展评选活动的通报》明确,下一步,民政部将结合进一步核查情况及该会整改进展,依法依规在年检、评估、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对中国国际报告文学研究会的违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3月24日,民政部对违规开展“2020年中国大件物流风云榜”评选活动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进行了通报。

  2018年、2019年连续违规举办两届“天工精制”国际时尚珠宝设计大赛的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于近日被民政部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尽管《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一些社会组织仍在分支机构设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上,屡屡犯规、屡教不改,法纪、规矩意识淡漠,以为机构想怎么设就怎么设,活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认为分支机构的活动与社团无关,对分支机构的情况一问三不知,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相关通报中强调,各社会组织应当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规范设立分支机构行为,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分支机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与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切实加强分支机构活动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特别是不得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违规开展评选评奖。

  下一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持续对社会组织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特别是对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违规开展评选评奖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目无法纪、有禁不止、屡教不改的社会组织,除对其依法进行处罚外,还要向社会公开通报,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不断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良好社会环境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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