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多地采取系列措施助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要求依法开展活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
记者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四川、浙江、贵州、广西南宁及广东普宁等地民政部门陆续采取系列措施,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造了清朗规范的社会环境。
其中,四川省民政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社工部等13家省级部门,在全省范围开展整治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持续到2025年6月,将以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业务活动范围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为重点,全面整治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混乱、外部活动不规范等16项问题,重点整治查处收入支出“体外循环”、买卖社会组织证书等5项严重问题。

在浙江,为避免市民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浙江省民政厅日前公布2024年第四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包括上海合作国际中心(浙江)代表处、东方心身医疗联盟、闲林街道心理服务中心等13家。
浙江民政部门也提醒,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社会组织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等名头,有的在名称上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仅一字之差,网页宣传上抄袭合法社会组织的官网内容,社会公众难辨真假。其中,有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令人防不胜防。
如,据《南国早报》此前报道,广西南宁市民林先生曾反映,其母亲被人引诱先后在一款名为“慈联”的App上充值7万余元,认为老人被骗。媒体介入后,涉事的“中国慈善联合会南宁慈善服务站”退还2.6万元。后经南宁市民政局确认,“中国慈善联合会南宁慈善服务站”为非法社会组织,已依法予以取缔。

在贵州,经过民政部门调查,贵州省妇女手工协会、贵州省学生营养餐协会、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14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根据《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应当将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规定,这14家社会组织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六个月。

在广东普宁,民政部门经过调查,确定普宁康福医院、普宁市大扬美村福利会、普宁市河头村外洋公益理事会等41家社会组织存在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两年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民政部门决定将这41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