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成,保障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湖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丰富居家社区机构多元化养老服务,推动形成兜底有保障、普惠有供给、市场有选择的养老服务格局,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到2029年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三湘怡养”养老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到2035年,县域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全面深化,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全面发展,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意见》要求,构建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市场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发展协同机制,履行好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监督管理职责,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引导通过购买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财产储备等方式为老年生活提供支撑。发挥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聚焦老年人“家门口”养老服务需求,以街道为载体,采取“中心+站点”方式,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将无障碍环境建设、适老住宅建设等融入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细化和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明确供地、规划、移交、使用等环节要求,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增强护理型床位供给,推进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型社区和机构建设,强化长期照护和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
《意见》提到,将发展农村养老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与“和美湘村”建设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县域养老服务资源区域流动和精准匹配。乡镇依托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作用,并延伸至村级互助点和居家老年人。发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健全农村留守、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鼓励村集体经济收益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引导基层老年协会参与村级老年服务站点运营管理。
《意见》提到,加强养老服务品牌化建设,提升品牌认知度,推介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湘品出海”方阵,培育“三湘怡养”百年养老服务品牌。举办“孝老爱老”购物节、“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活动,促进养老服务和老年用品消费。开展基层老年协会培育工程,组建“银龄行动”专业队伍,引导用人单位开发“适老化”岗位,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模式。
《意见》要求,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制度,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三湘怡养”人才队伍。健全养老服务技能与专业技术人才双通道发展机制,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养老服务师人才评价机制,依据技能等级、技术职称合理确定薪酬水平。鼓励本科高校、职业院校等开设老年照料护理、医养结合等专业,培养复合型技能人才。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技能照亮前程 匠心筑梦潇湘”等培训计划,提升护理水平和促进就业发展。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将养老服务人才纳入“湖湘工匠”培育范围,并按规定程序择优推荐申报“芙蓉计划”支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