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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评估办法》发布

温州市苍南县宜山镇社会工作站开展长者服务(图片来源:温州民政)

  为规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温州市民政局近日出台《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将于2022年8月5日起实施。

  据了解,温州市于2020年启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工作,按照“一年先试点、两年抓深化、三年全覆盖”的工作思路进行推进。截至2022年6月底,温州市实现185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

  此次出台《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评估办法》,旨在形成标准化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行指标体系,为社会工作站如何高质量建设、专业化服务提供方向,打造一批汇聚民生服务、具有民政标识度的综合型、枢纽型、集成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同时精准回应民政部门、社工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各方关切,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专业作用。

  《评估办法》要求,深入把脉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行情况,跟进服务项目进度和成效、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梳理服务经验,综合反映各地乡镇(街道)社工站的执行水平和执行效果,提升温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整体服务水平。

  社会工作站项目评估主体包括温州市民政局、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温州市民政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承接专业评估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委托其负责专业评估、财务评估等工作,对社会工作站的人员管理、项目管理、服务成效、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评估办法》明确了评估内容、流程及方法。其中,社会工作站评估内容包括社会工作站建设评估与社会工作站运行评估两方面。评估流程分别为:制定计划、开展评估、出具报告、结果公示;评估方法包括资料分析、问卷调查、电访面谈、实地察看等。社会工作站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后续参与项目运营的重要参考依据,获得四星级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工作站将给予一定表扬和鼓励。(据温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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