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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共商议 幸福生活同缔造——党建引领基层协商民主的宜昌实践

2022/10/25 17:09公益时报 杨青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宜昌在社区治理工作中坚持党建引领,贯彻共同缔造理念,按照“一线五化”的要求,创新推进“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五民”工作法,组织引导城乡居民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决策共谋、发展共建、成果共享,共同缔造美好生活,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党建引领

  把握民主协商的正确方向

  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是基层协商民主的最根本保证,我们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中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完善党的组织体系。纵向健全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小组(小区)党支部—自然湾组(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架构,包片联户,全覆盖联系服务群众,横向构建以村(社区)党组织居中引领,物业企业、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等聚合环绕的组织矩阵,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组织动员群众参与民主协商。二是全过程贯穿。在议题收集审定、协商议事召集主持、协商成果审核公开、协商成果落实评议四大环节,始终坚持由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小组(小区)党支部主导推进,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协商民主的全过程。三是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育发展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和红色社会组织,引导退休和在职党员干部在小区业委会、社会组织任职,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场景建设群众点单”、“小区怎么管大家商量办”等议事协商活动。西陵区船柴社区原是403厂企业型社区,2021年完成社会职能分离移交西陵区管理。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社区建立了居民协商议事会。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时,通过收集建议和居民议事协商,社区确定了以“修旧如旧”为理念,以“红色传承、情怀船柴”为特色定位,保留时代记忆,打造了党员政治生活馆。通过“实物展览+场景再现”等方式重温“三线建设”时期船柴人红心向党的决心。

秭归县郭家坝镇邓家坡村张家山村村民自发修葺果园公路

  协商于民

  调动群众广泛有序参与

  协商于民,是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有效途径。我们在基层民主协商中坚持问需于民、民事民提,问计于民、民事民议,最广泛组织动员基层群众参与基层民主协商。一是议题全收集。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加强线上线下议题收集,社区工作者(村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组织、党员干部通过电话、居(村)民微信群、“宜格服务”平台、12345热线和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居(村)民座谈会、意见箱、居(村)民骨干收集反馈等形式广泛收集议题。二是建立“大事、小事、微事”议题分流制度,实行分类协商。“大事”即跨社区(村)事务或涉及街道(乡镇)管理事项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由街道(乡镇)办理;“小事”为跨小区(小组)事务、社区(村)公共事务,由居(村)民议事协商委员会组织议事协商;“微事”即小区(小组)内公共事务,由社区(村)“两委”成员组织议事协商。议题分流由社区(村)“两委”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议题分类,形成“三事”处置分送清单,由相应的牵头协商的组织定期组织开展协商议事。紧急事项要立即组织协商,确保群众诉求及时解决。三是全覆盖建立双层协商平台。全市1639个村(社区)都建立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任主任的村(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协商主体一般为“4+N”,“4”指社区(村)“两委”成员、居(村)民代表、常住外来人口代表、社会组织代表,“N”为相关利益方。全面推进小区(村民小组)、自然湾组议事协商会建设。协商主体城市一般为“5+N”,“5”指社区“两委”成员、小区党支部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N”为相关利益方;农村一般为“4+N”,“4”指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党小组)长、村民代表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四是做到“三个结合”。会议协商与一线协商相结合、线下协商与线上协商相结合、定期协商与即时协商相结合。宜都市锦江社区开展的“围楼夜话”、伍家岗区张家坡社区开展的“小板凳、大民生”,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在晚上或周末等群众较为空闲的时间段,党员干部与群众围坐在一起,听取民心民声、收集民情民意,让群众当“主角”,把话语权交给普通群众,妥善解决了社区面临的“晾晒难、停车难、就医难”等问题。依托城市大脑、社区“微脑”,在“宜格服务”、居民微信群中建立居(村)民线上议事厅,构建“指尖上的协商”新模式。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志愿者“五方共建”协商议事机制,实现“周周碰、月月议”,对紧急事项立即组织协商,确保群众诉求及时解决。

  协商为民

  健全成果采纳落实机制

  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是城乡社区民主协商的重要环节。我们积极推进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让群众做主,自已的事情自己办,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一是民事民决,找到群众最大公约数。审议协商成果经社区(村)党组织审核后,涉及小区(院落、楼宇、村落)所有居(村)民的,由相关居(村)民网上投票表决。涉及全体居(村)民切身利益及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要求的,提交居(村)民会议或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西陵区嘉明花园小区业委会通过微信议事群,探索了“金字塔议事模式”,由第一层发起人提出问题,第二层业委会核心组织协商,第三层居民骨干提出解决办法,第四层面向全体居民投票表决。小区先后就环境“谁来管”、资金“怎么用”、改造“谁监督”等10多个议题进行了80余次民主议事协商决策,共拆除菜园、违建房、圈地建园21处1800多平方米,将一个环境脏乱差的小区建设成一个秩序井然、美丽和谐的大花园。二是民事民办,携手共建幸福家园。协商成果达成后,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小组(小区)党支部牵头组织落实。对村(社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美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公共事务,引导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动、出资出物参与共建。协商事项落实情况通过居(村)务公开栏、社区(村)网络平台等及时公开,接受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远安县三吉花园小区突出社区“搭台”、居民“唱戏”,让居民成为小区治理的“主角”,增强共谋共建原动力。今年以来,先后召开20余场民情恳谈会,居民集体讨论通过13个小区“推墙联心”工程,筹集30多万元资金及空调、饮水机、书籍等物资,将合物业、修庭院、搞绿化、建充电桩、搭停车棚、建小区“党群连心站”等居民“微心愿”变为现实。三是民事民评,建立自下而上评价机制。按“服务谁、谁评价”的原则,由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对协商成果落实开展评价,邀请参与议事协商代表及居(村)民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对市、县(市、区)两级职能部门落实的事项,街道(乡镇)组织居(村)民开展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全市“吹哨报到”考评体系中。

宜都市锦江社区举行“围楼夜话”

  强化保障

  健全民主协商支持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作为推进筑堡工程,建立“一线五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资金、人才支持力度。一是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筑堡工程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实社区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村)协商的办法(试行)》,在全市全面推行“五民工作法”。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全市按每个社区20万元、村10万元标准建立惠民资金,财政每年投入3000多万元支持城乡社区开展民主协商,同时建立社区公益基金,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小型项目建设等项目的“以奖代补”机制,引导广大群众协商自办、成果共享。三是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提高社区(村)工作者组织开展协商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全员持证上岗,鼓励社区(村)工作者全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每年开展考前辅导培训,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持证率2025年力争达到100%。实施社工人才引进“千人计划”,三年内引进1000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高层次人才。强化系统化精细化培训指导,开办“宜昌市新时代社区大讲堂”,对社区(村)工作者开展全员常态化培训,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培训,定期选送优秀社区书记赴发达地区参观、调研、实践交流,提高社区(村)工作者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作者为宜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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