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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神木市出台社工站(室)建设和管理服务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工站(室)建设,建立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创新实施“五社联动”试点工作,陕西省神木市日前出台社工站(室)建设和管理服务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围绕“五社联动”工作目标,建成并运营市社工总站,试点开展三个镇街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其中至少确定一个“五社联动”试点镇街,以加强社工站(室)管理为重点、以强化社工站(室)服务为根本,把社工站(室)打造成为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推动“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建设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着力提升全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更好地回应群众服务需求和社会治理需要,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意见提出,市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对应设置三级服务平台:市级设立社工服务中心(社工总站),镇街设立社工站,村(社区)设立社工室(点)。在运营模式上,市社工服务中心(社工总站)和镇街社工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运营管理。市社工服务中心(社工总站)运营服务项目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镇街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在市民政局和市社工总站的指导下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为确保社会工作服务延续性,原则上项目期限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市社工总站和镇街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不能仅以“价低者得”为原则,既要考虑项目费用,更要注重服务提供能力、服务素质及服务质量,将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

  为加强社工站建设保障工作,意见提出,成立神木市规范社工站(室)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全市社工站(室)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工作。

  在经费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市财政局要将“五社联动”试点和社工站建设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据实向市民政局安排工作经费,并整合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民政系统资金资源,协调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可用资金资源,引入社会慈善资源,统筹支持社工站(室)开展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民生服务力量、提升服务水平。

  ■ 本报记者 皮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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