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宁波帮的“四明公所”

四明公所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于清嘉庆二年(1797)始建,至八年(1803)正式建成并成立宁波同乡会。它占地30多亩,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今仅存大门

  宁波在上海的同乡会馆称“四明公所”,是由旅沪宁波籍人士在1797~1803年建成带有慈善性质的同乡会馆。其规模之大,势力之强,不仅是当时上海各同乡会馆中的翘楚,而且还是近代宁波帮团结一致反对列强扩张,并取得最后胜利的纪念地。

  “公所体裁已全部具备”

  宁波地处东海之滨,拥有众多优良的港湾,早在秦代,商贸活动就已相当活跃。到了唐宋元三朝,宁波港更是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口岸。每天,来自各国的商船带着异域特产从远方驶来,而那些装满瓷器、茶叶和丝绸的大船,正鼓起风帆整装待发。

  正当这座“海道辐辏”的枢纽港向大航海时代进发时,历史却戏剧性地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转折,日益猖獗的“倭害”,迫使明清两朝实行严厉的海禁,“尺板不得出海”的结果,不仅导致了对外贸易的凋敝,还限制了沿海民众的正常谋生之路。当时宁波府所辖鄞县、镇海、慈溪、奉化、象山、定海六县,都是人多地少的海滨地区,许多人为了生计不得不外出寻求发展。其中,不少宁波人就把眼光投向了隔杭州湾相望的上海。这些旅沪的宁波籍人除了少数经商者,大部分都是以剃头、车夫、帮佣、裁缝等为业的穷苦百姓,他们在黄浦江边搭建起最早的棚户区,凭借一技之长开始了艰难的创业之路。经过一番打拼,“宁波帮”很快就在上海滩站稳了脚跟,并在经济实力上取代了保守的“山西帮”,与以果敢、敏捷、豪放著称的“广东帮”各占上海商界半壁江山。

  旅居在外的人不怕劳苦,却最担心客死他乡,而按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死者必须入土为安,有能力的更要将死者的灵柩运回家乡祖坟下葬。但当时寓居上海的宁波人,多数为生活贫寒的学徒工匠和负贩帮佣等,要独自运送灵柩返乡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好在宁波帮一向以重亲情、友情及乡情著称,乡党观念尤为强烈。为了停厝或掩埋客死上海、且因贫困无力归籍的同乡人棺柩,使流落异乡的亡魂得到安息,1797年,宁波商会钱随、费元圭、潘凤占、王忠烈等人便发起“一文愿捐”活动,动员在沪的宁波人每天节省一文钱,一年可积365文,以此为一愿集中起来,至第二年就募集到相当数目的捐款,于是购入上海县城北郊土地30余亩,建立寄柩厂和义冢。寄柩厂设立三年后又正式设立殡舍,“始行厝葬”,代理寄放有尸棺木,并承办代运棺木赴宁波的业务。1803年又建成关帝庙,并正式成立公所,因宁波有四明山故命名为“四明公所”。此后,公所进行了不断的扩充和修缮,1831年,由董事方亨宁、方亨黉、谢绍兴等人发起募捐重修,添建殡舍,扩大坟地,还增设赊材局,即贫困的同乡死后,其家属可先领棺木埋葬,等以后有钱时再缴费,其间,不追讨欠款也不取利息。

  1844年,经各方努力,公所成功地将土地编入官图,免纳税课。至此,“公所体裁已全部具备”。1853年,公所房舍因“红巾会匪刘丽川等作乱,据县城府郭庐舍荡然公所毁焉”,红巾军占据县城一年有余,直到第二年元旦才弃城而去。匪祸平息后,公所得到镇海大商家方仁照兄弟捐巨款又进行重建。两年后,恢复旧观的四明公所不仅使殡厂有了男女之分,还新建济元堂为乡人集会之处。据1861年提供的资料显示,当时四明公所义冢中埋有万余具宁波同乡棺椁,如按活人与死人5比1的比例来推算,当时旅居上海的宁波籍人应有6万之多。四明公所的成立,使身在异乡的宁波人不但有了一个寄托乡愁的平台,而且随着来沪的宁波人越来越多,四明公所很快就发展成为上海势力最强的同乡会馆。

四明公所寄柩并设义冢,后设赊材局

  租界强行修路酿成血案

  早在1849年四明公所地产划入法租界后,租界当局就对这块长期享受特权、免交捐税的地皮垂涎不已。1861年12月,经上海道吴煦同意,法租界开始第一次扩界,并借机对位于界内的四明公所提出收购要求,表示要在其间修筑马路。法公董局的理由是,公所内停放的大量棺柩和大片坟冢,既有碍市容,也容易导致瘟疫流行。对法租界的无理要求,四明公所明确表示拒绝。由此,也为日后的冲突埋下导火线。

  1873年冬,法公董局以不能抛弃欧洲人讲究卫生习惯为由,再次决定筑路,路线仍拟从四明公所的坟区穿过。宁波同乡会认为此举涉及起棺改葬,殊不可行,于是在1874年4月底,呈文法国总领事葛笃,言辞恳切地表示,“我们认为,像这样筑路,势必车马通行于死者之尸骨上,致使亡人的阴灵不得安宁,此乃亵渎之事”,建议修改线路,并表示愿意分担因线路改变而多出的费用。但法公董局断然拒绝公所的请求,他们的理由依然是公所内的棺柩和坟冢容易导致瘟疫流行。而事实上,当时上海确曾爆发过霍乱、鼠疫等急性传染病,造成了一部分外侨死于非命。从表面上看,法公董局关于消除传染源的理由显得冠冕堂皇,然而对宁波人来说,于情于理都不肯出让这块埋有上万具同乡棺椁的义冢之地。双方互不退让,经数月纠缠,致使事态逐渐恶化。

  1874年5月3日下午,300多名旅沪宁波籍人在四明公所门外与法国巡捕发生冲突,随后冲向路政工程师佩斯布瓦住宅,佩斯布瓦向人群开枪,打死一人。于是事态更为扩大,宁波人包围了法公董局,焚毁法国人房屋40多间。法国水兵遂强行闯进公所,拆毁建筑,挖掘坟墓,并对前来阻止的宁波人大打出手,冲突中被打死7人,受伤20人,酿成第一次血案。事发后,全体旅沪甬人(宁波人)奔走呼号,强烈要求严惩凶手、赔偿损失。经宁波籍人士不懈努力,1878年7月17日,中法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公所永归宁波董事经管,凡山地之内永不得筑路、开沟、造房、种植、有损棺葬”。此外,中国政府一次性偿银3.7万两,作为冲突中受损失的法国及意大利、奥地利侨民的补偿,法国人赔付7名中国亡者恤银7000两,四明公所及其所属地产依照惯例免纳捐税。这是由宁波人组织的,中国城市人民反抗外国殖民主义者的第一次胜利,为此,该协议还被刻成石碑存于公所。

四明公所董事会合影

  罢市罢工保护公所

  第一次血案后,法国人对租界内的四明公所积怨日深,在此后的一二十年里一直耿耿于怀,不断地制造摩擦和事端。

  1898年1月,法驻沪领事馆和公董局不顾信义再次向四明公所提出“一百八十六号、一百九十一号地公所占用久,今当索还将建公学医院及宰牲场”。公所当即复函予以拒绝。蓄意已久的法方,按捺不住心头的恼火,于7月6日悍然动武。经过精心策划,时任法国领事白澡泰亲率法军及民工百余人闯进四明公所,用枪驱赶所内人员,并指示民工对公所三面围墙实施强拆。当晚8时,愤怒的人们向法国殖民主义者抛砖投石,击碎路灯,致使法租界当晚一片黑暗。法国殖民主义者进行了血腥的镇压。法兵疯狂地向手无寸铁的人群扫射,随后又分道出巡,任意屠杀无辜人民。是日,即有17人惨遭杀害,伤者无数。这就是著名的第二次四明公所血案。再次发生的血案使旅沪的30万宁波人群情激愤,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抗怒潮。

  次日,在买办虞洽卿及洗衣业领袖沈洪赉等带领下,宁波籍商人全体罢市,法租界里的甬籍洗衣工、厨师、车夫、佣工等纷纷罢工、怠工或辞职不干,连外轮上的甬籍海员也加入罢工队伍。聚居上海的其他省籍人士,也不再像第一次那样袖手旁观,而是同仇敌忾、坚决支持旅沪甬人的正义斗争。罢市罢工从法租界蔓延到公共租界,从甬籍职工扩展到非甬籍职工。致使那些平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洋大人们,吃不上饭、坐不着车、衣服也没人洗,一个个急得不知所措。为此,英、美等国领事纷纷出面调停,他们一方面劝法国人立即撤兵,另一方面要求四明公所尽快让各行业复工。此时,法国人早已被宁波人的罢市罢工闹得焦头烂额,再加上其他国家的施压,迫不得已只好从四明公所撤兵,再次承认其土地所有权,表示今后永不侵占。

  19世纪末期,随着城市自治运动的兴起,部分旅沪甬籍人的殡葬观念有了一些进步,他们开始具备一定的卫生防疫知识,逐步认识到棺柩在人口稠密的市区厝而不葬的危害。除了陆续将法租界的义冢和寄放的棺椁迁到郊区新购置的地方,公所每年春、冬两季还组织运柩回籍,数量往往多达1200至1300具之多。1911年宁波旅沪同乡会成立后,公所影响力有所削弱,但仍一本其“救助同乡、团结自卫”原则,从事着救济客死异乡者及其遗属的慈善事业,直到1954年才停办。(据《档案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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