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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近日,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包括机制、项目、政策、人才、医养、区域、行业协同等七个部分。

  《实施方案》提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作共建、同质同标”原则,建立更加紧密高效的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工作推进机制,实现京津冀养老服务有效衔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合作交流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人才资源互补、有序流动,养老服务质量同步提升;加快推动在京优质养老资源、医疗卫生资源向津冀地区延伸布局,促进京籍老年人异地养老、异地就医更加便捷,推动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实施方案》明确了七项重点任务。

  第一,建立完善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机制。建立健全京津冀养老协同专题工作组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建立三地民政部门日常沟通联络机制,每季度就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工作进展、困难问题等进行会商协调。

  第二,深入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政策协同。推动出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互认政策,京津冀地区养老机构依据国家标准或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开展等级评定的,评定结果在京津冀地区全域内互认,获取等级资格的机构同等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第三,深入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项目协同。搭建京津冀地区养老资源对接平台,促进京津冀养老企业等市场主体对接合作,推动企业之间建立合作机制,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第四,深入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协同。建立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养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行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养老院院长、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等不同类型培训班,邀请四星级及以上养老院院长、养老领域专家、全国获奖养老护理员授课。

  第五,深入推动京津冀医养协同。联合卫生健康、中医等部门,推动建立医养协同对接机制,协调定期召开京津冀医养协同交流座谈会;将河北环京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远程协同服务范围,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六,深入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建立与环京周边地区结对共建机制,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分别与承德市、张家口市、唐山市、秦皇岛市、保定市民政部门签订养老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北京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合作共建地区延伸。

  第七,深入推动京津冀行业协同。积极发挥三地行业协会的引领聚合作用,通过组织政策培训、行业研讨、学术交流、考察调研、与优质企业对接合作等方式,推动三地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交流合作、养老服务产品及服务模式创新,切实提升三地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实效。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京津冀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加强区域养老服务重大事项定期磋商会商,切实推动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政策、项目、人才、医养、行业等方面协同发展。

  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对接沟通,协调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医养结合建设等方面提供工作支持,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加强宣传推广。依托北京养老服务网,广泛宣传京津冀养老服务领域工作成效和成果,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社会力量关注支持养老服务协同合作,积极促进京津冀地区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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