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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一老一小”、志愿服务、慈善事业,代表委员发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关“一老一小”、志愿服务、慈善事业、无障碍事业等领域得到多位代表委员关注,相关议案提案也引发诸多讨论——

  姚明(全国人大代表)

  推动协同育人落地见效,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今年全国两会,姚明结合调研,聚焦学校体育提质、青少年屏幕依赖治理两大重点,提出相关建议,以体赋能、以空间护航,推动协同育人落地见效,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去年姚明提出的建议是关于动员未成年人开展息屏24小时行动,让更多的青少年走向运动场、贴近大自然,走进真正的社交场景,成长为身心和意志品格都健康的下一代。姚明认为,单纯时间管控难长效,要让青少年息屏之后有处可去、有事可做、有人可伴。现实公共空间不足、课后衔接不畅、活动引导缺失,是屏幕依赖加剧的重要原因。

  因此,今年姚明进一步提出推广“息屏+”模式,推动屏幕治理从时间管理升级为空间行动:扩容公共空间,加大校内外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开放,补齐城乡区域短板;健全运营机制,完善活动组织与陪伴引导,让空间“用起来、活起来”;深化家校社协同,将体育锻炼、阅读实践、劳动体验、面对面交流纳入公共服务,用线下充实替代屏幕沉迷,把协同育人机制落到日常。

  ▲姚劲波(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

  当前,我国居民消费结构从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扩大服务消费成为扩内需的重要拉动力。”姚劲波认为,“一老一小”是每个家庭的大事。持续增加养老服务和托育服务优质供给,是促进服务消费扩容升级和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着力点。

  姚劲波建议,加大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输送优质人才,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院校、协会深入合作,共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各级服务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让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到一线实践;另一方面,推动“互联网平台+养老”融合发展,支持家政企业进入专业养老服务和托育服务数据库,鼓励服务机构借助线上平台,拓宽服务供需对接渠道、提升匹配效率。

  ▲于旭波(全国人大代表、通用技术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

  探索“改造+服务”养老保障机制

  保障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熟悉环境中安全、有尊严地养老,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关键环节。于旭波认为,当前,居家养老已成为很多老年人的首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快速增长。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适老化改造政策的深度融合,是破解居家养老难题的有效路径。

  居家适老化改造与长期护理保险深度融合,不仅能提升我国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尊严感,更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举措,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改造+服务”综合模式,打通了医养结合进入家庭的“最后一米”。

  于旭波建议,推动支付机制创新,将适老化改造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同时,强化部门协同,建立一体化管理服务规范与供给体系。另外,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构建激励相容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买世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新乡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通过立法推动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在做好志愿服务的同时,买世蕊注意到,目前我国在志愿服务方面的法律尚不完善,导致志愿服务活动在开展过程中面临不少问题,如权益保障不足、专业性参差不齐、资源缺失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买世蕊建议,国家层面早日推进志愿服务立法,对志愿者的注册与培训、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志愿服务管理与支持、志愿服务权益保护等做到有法可依,以此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钱海军(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慈溪市供电公司客服中心社区经理、钱海军志愿服务中心理事长)

  以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治理

  今年全国两会,钱海军提出推动“国企协同社会力量发力,以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治理”的相关建议。钱海军注意到,2024年中央企业累计开展志愿服务约19.08亿人次,成为社会志愿服务的“主力军”;浙江省6万余家社会组织,则成为志愿服务的“生力军”。然而,他在走访中也发现,当前志愿服务在融入基层的过程中,仍面临供需错位、平台分散、能力匹配不足等难题。

  钱海军在建议中提出,应建立政府主导的协同机制,推动国有企业的专业资源与社会组织的群众工作优势有机结合,将志愿服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同时,他还以电力大数据助力孤寡老人居家安全监测为切入点,建议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助老”预警平台,守护孤寡老人安全。

  ▲吕红兵(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

  完善税收制度,促进慈善事业

  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从现行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制度来看,相关规定与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非营利属性存在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慈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完善公益组织税收制度,是进一步助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目前,公益慈善领域增值税优惠政策缺乏明确、细化的实施细则,增值税法第25条规定的公益事业捐赠“专项优惠政策”尚未落地。

  为此,吕红兵建议:优化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实施分类管理。提高一般纳税人认定门槛,将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应税收入认定标准提高,同时适度调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占机构总收入比重;允许小型公益组织自主选择纳税人身份,简化纳税流程,对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在现有税率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征收率,减少申报环节,降低合规成本。

  建立公益组织“视同销售”豁免机制,破解“公益纳税”悖论。在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向受益人无偿提供货物用于公益慈善目的的,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设立“进项税退税”机制,允许公益组织就公益项目相关支出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进项税额,解决“有销项无进项”难题,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帮扶事业。

  完善非货币性捐赠税收规则,畅通善意传递渠道。对公益组织出售受赠房产、股权用于公益目的的,减免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避免“税负吞噬善款”现象;优化捐赠票据管理,对企业捐赠的自产货物,允许按生产成本开具捐赠票据,无须第三方评估。

  强化政策落地与试点探索,降低合规风险。尽快出台增值税法第25条配套细则,明确公益事业捐赠专项优惠的适用范围、操作标准和申报流程;在上海、深圳等城市开展专项试点,允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基金会,就其公益项目支出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由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建立公益组织登记、慈善活动与税收申报信息互联互通,并实施容错机制,对因政策理解偏差、核算失误导致轻微涉税问题的,免于处罚、责令整改,引导公益组织规范可持续发展。

  ▲李书福(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

  推进城市无障碍出行服务,彰显民生温度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以及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意识的提升,无障碍出行已成为城市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3.2亿,残疾人总数超过8500万,此外还有孕妇、术后患者等临时行动不便群体,无障碍出行需求持续增长。然而,目前我国多地无障碍出租车服务仍存在数量不足、运营难、政策支持有限等问题,难以满足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

  李书福在提案中明确指出,推进无障碍出租车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构建全龄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他从政策、资金、运营、培训、技术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李书福建议,在政策方面,应加强国家层面政策引导与标准建设,制定全国无障碍出租车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将其纳入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资金方面,可建立多元化支持机制,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专项基金,覆盖车辆购置补贴、运营奖励及维修设施建设,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企业+公益”模式。运营与数字化层面,应推动模式创新和平台互通,实现一键叫车、智能调度和优先派单。培训与技术方面,需要加强司机培训,将无障碍服务技能纳入驾驶员资格考核,并建立服务与补贴挂钩的激励机制,同时鼓励低成本、高性能新能源无障碍车辆研发,对生产和改装给予税收优惠。

  (来源:综合人民网、光明网、南方都市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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