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要闻 > 正文

以党建引领协会高质量发展 湖北发文支持新时代老年协会健康发展

2026/05/25 18:24公益时报 皮磊

  为促进全省老年协会健康发展,湖北省民政厅、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社会工作部、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老年协会是由老年人或单位发起、组成,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老年人组织。《实施意见》要求,一是大力培育发展老年协会。按照立足实际、便于管理、服务老年人的原则,鼓励发展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协会。支持没有成立老年协会的地区成立老年协会;已建有老年协会的,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逐步提高老年人参与率。

  同时,广泛凝聚社会资源。鼓励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老年协会广泛发动、吸收本级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金融、养老等领域涉老资源加入协会,扩大社会参与,增强协会综合协调和服务指导功能。指导村(社区)老年协会发动有意愿的老年人加入协会,让更多老年人得到协会组织的服务,也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他人的平台。

  二是着力推动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组织程序,建立健全协会党组织。推行协会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协会党组织书记由协会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协会党组织在上级党组织或党建工作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强化党组织在老年协会重大事项决策、思想政治建设、会员教育管理中的领导作用,以党建引领协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积极发挥各级老年协会作用。《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老年人,听取老年人意见,了解老年人需求,及时反映老年人合理诉求,协助有关部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鼓励县级以上老年协会围绕老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做好老龄工作、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加强与辖区内老年体育协会等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切实加强协会建设组织保障。《实施意见》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开展督促评价,引导各级老年协会诚信自律、规范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统筹推进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协调各方面共同促进老年协会健康发展,对已登记的老年协会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进行监管。《实施意见》还提到,加强经费保障。鼓励老年协会通过多种方式争取经费支持。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参与各级老年协会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年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公益创投项目。支持村集体收益用于村老年协会发展。积极探索建立老年协会激励机制,制定评估标准和激励办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推广,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网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