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要闻 > 正文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发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民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提到,支持项目重点面向工作条件相对薄弱、基层需求强烈、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大的区域,聚焦“一老一小”服务、乡村振兴、东北振兴、援疆援藏等领域,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实施方案指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1日。

  方案明确,项目通过竞争选择、优中选优方式,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社会组织在相关重点地区开展社会服务。其中,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向项目实施地的省级民政部门申报。项目实施地民政厅(局)接收申报材料并组织评审后上报民政部,上报截止日期为5月24日。

  项目实施地民政厅(局)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相应项目宣传与申报。要严格把关项目内容,做到业务领域精准、资金使用精准、配套保障精准。要严格组织项目评审,履行“三重一大”、风险评估程序,加强过程指导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效益。

  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结合组织章程与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项目申报,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谋划,科学设计,确保项目可行性。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要严格对照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高效、稳妥、透明执行项目,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民政部官网

网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