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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广东多部门发文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增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

  该方案提出,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政策措施,健全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到2026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加强,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强制报告职责有效落实,政府兜底监护落实到位,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方案要求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其中困境儿童又包括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等六类。

  方案明确,根据风险等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为四个等级:高风险(红色)、中高风险(黄色)、中低风险(蓝色)、低风险(绿色)。建立儿童主任和“双百”社工定期走访制度,开展分级分色跟踪服务。

  方案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其中,民政部门要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置心理咨询室,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或购买专业服务,开展机构内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精神专科和心理咨询门诊建设;加强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入户走访预防和识别能力。

  二是实施监护提质行动。各地要加大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力度,相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儿童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三是实施精准帮扶行动。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引导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四是实施安全防护行动。县级教育、公安、民政、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知识进村(社区)活动,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消防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提高监护人监护能力。

  五是实施固本强基行动。方案提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引导和规范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方案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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