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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持续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李常官,副部长胡海峰,新闻发言人、副部长孙硕鹏,副部长舒惠好出席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国新网

  李常官谈道,“十四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民政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

  他表示,“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促进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等作出重要部署,将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社区养老服务提升、拓展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功能、公益性殡葬服务纳入109项重大工程,对“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政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持续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不断健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法治保障是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李常官介绍,“十四五”时期,民政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社会救助法颁布实施,将宪法赋予公民的物质帮助权落地入法,填补了社会救助领域基础性立法空白,以法治力量筑牢民生底线。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实施,完善儿童福利专项法律制度。慈善法修订实施,持续激发社会慈善活力,促进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

  “十五五”时期,民政部将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民政立法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急用先行、系统集成,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健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有效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在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方面,推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时俱进完善保障制度体系,切实增进老年人福祉。推动制定养老服务法,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在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方面,将学习宣传贯彻社会救助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统筹推进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健全救助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区域一体化工作机制。

  在着力提升社会福利工作水平方面,完善儿童福利领域法规制度。推动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供给和基本权益保障制度。

  在着力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方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加快制修订相关配套部门规章,依法保障群众需求。

  在着力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方面,落实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法立法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规制修订,持续夯实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法治根基。

  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李常官介绍,“十四五”时期,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救助法颁布施行,社会救助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建立,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加快形成,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十五五”时期,民政部将锚定社会救助体系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四个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增强政策供给的“系统性”。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法,完善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现行社会救助规章制度,做好制度政策的衔接,织密扎牢兜底民生保障网。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强化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托底保障。

  二是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增强救助帮扶的“精准性”。积极推进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民政部门认定救助对象、信息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各部门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闭环运行机制,建立社会救助政策清单和一张“幸福清单”,让救助资源精准触达困难群众,让困难群众看得懂、算得清、信得过。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增强落地实施的“公平性”。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救助资金全流程监管和作风建设,强化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和热线值守,及时解决群众的诉求,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地得到实施。

  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体系,增强资源力量的“协同性”。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快建立需求评估体系,因地制宜制定供给清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形成“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为有需求的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照护、生活和关爱服务。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渠道,切实形成救助帮扶合力。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制度体系建设

  “十四五”期间,社会组织工作在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制度设计、加强监督管理、加强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推动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胡海峰表示,“十五五”期间将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规范管理,推动社会组织更加健康、更高质量、更有成效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首先,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制度体系。今年,民政部以“小快灵”的方式部分修订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全面修订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相继得到制修订。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法立法,推动全面修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际性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政策,进一步夯实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

  第二,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布局结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国家重大战略,积极支持在重点领域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大力发展基础学科与交叉学科领域社会组织,鼓励在华设立国际科技组织,支持助力区域协调发展的社会组织成立。同时,对那些已不适应发展需要、活动停滞、内部混乱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推动实施注销登记。通过以上这些举措,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的布局结构,提升社会组织的整体质量。

  第三,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年检、抽查、评估、信用监管这些措施的应用,推动加强合规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的执法机制,严肃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入整治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的土壤。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进一步推动以案示警、以案释法。

  第四,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援疆援藏这些重点工作,持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围绕“一老一小”等民生领域提供服务,助力民生改善。

  更好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

  胡海峰同时介绍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情况。他表示,“十四五”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慈善法完成修改,12项与之配套的政策相继制修订完毕,构筑起保障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法治基底。

  目前,全国慈善组织总量近1.6万家,比“十三五”末增长了69%;慈善信托达到了3002单,增长了5.2倍。近年来,慈善组织每年支出大约1500亿元,用于“一老一小”、“一困一残”、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十五五”时期,民政部将坚持一手抓促进、一手抓规范,更好地发挥慈善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第一,强化促进作用,推进“大众慈善”。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培育基层慈善组织,修订《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规范发展网络慈善,畅通和拓展慈善参与渠道,充分地保护和激发广大公众参与慈善的热情,积极营造“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乐为”的慈善氛围。

  第二,加强规范管理,打造“阳光慈善”。持续实施“阳光慈善”工程,通过更有力有效的抽查审计、更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更便捷多元的社会监督,使慈善组织能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透明、必透明”。完善款物募集管理使用规定,加强穿透式监管,使每一笔慈善财产都能够在阳光下运行,每一份爱心善意都能够最终得以实现。

  第三,坚守公益初心,发展“惠民慈善”。引导慈善力量开展救助帮扶,出台推动社区慈善发展的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善行边疆”活动,加快编制《国家突发事件慈善力量引导应急预案》,助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引导慈善力量有序地参与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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