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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善款报销纠纷引发的思考

2013-08-21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闫冰

杨长高激动地解释他和南京爱心妈妈冲突的由来

 

爱心妈妈夏海风哭着向警察做笔录

8月的一个下午,南京市儿童医院内发生了一起纠纷,迅速成为公益圈的热门话题。
  纠纷的一方是泗洪农民杨长高,他15个月大的儿子生下来就患有先天无肛、先天性心脏病。在纠纷另一方“南京爱心妈妈群”的帮助下,孩子顺利做完手术。
  这起爱心救助的事件并没有画上圆满的句号,因为杨长高想要回孩子的住院发票,回家后申请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但“爱心妈妈”方面认为,孩子所有住院的费用都是由爱心捐赠支付,公益组织本身财务需要核销,所以发票不能给家长。杨长高“扣住”两位在医院结款的爱心妈妈不让走,最终,不得不由110介入才得以解决。
  这并不是第一起因为发票或定向捐赠引发的纠纷,当公益组织和社会的爱心捐赠遇上这样的“意外”,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
剩余的捐款怎么处理?
  为了筹集杨宝宝的治疗费用,1000多位爱心妈妈踊跃捐款,共募集到9万多元。她们以杨宝宝的名义设置了专用账户,出院时治疗费共计5万多元,还剩下3万多。
  按照“南京爱心妈妈群”的事先规定,患儿出院后,剩下的钱继续放在账户里保留两年。两年内如果该患儿继续看病需要用钱,就从这个账户支出。两年后,如果账户还有余额,则转入博爱之家基金,用于救助其他患儿,不允许患儿家属支取现金。
  对此,孩子父亲杨长高则认为,既然这笔钱是社会捐助的帮他的孩子的,那么就应该拿走。这种想法并非个案。
  剩余捐赠如何处理?本着对捐赠方负责的态度,以及有限资助、尽可能多的治疗更需要的孩子的原则,大部分公益组织都会像“南京爱心妈妈群”这样设置一个“过渡期”,这期间患儿如果还需要二次手术或治疗,这笔剩余的钱依然会继续帮助他,但是如果孩子康复或者去世,那么与各方协商后,钱会用于其他孩子。
  “我们会签署医疗备忘协议,里面会说到要把多余的钱转给其他的有需要的孩子,我们发现很多家长都是愿意转给别人,比如同病房的孩子。”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项目官员朱宏对《公益时报》记者说。
  曾经有一个先心病患儿,治病的预算是15万,出院的时候花了大概10万多,但是由于前期治疗的时候这个孩子家长走了很多弯路,负债累累,所以儿希会方面同意他拿发票回去再报销,剩下没有用完的社会捐款家长退还给了基金会,并且签署了一个转捐书。
  “要写明转捐原因、回去报销大概比例、报销后的钱用于什么,转捐可以定向也可以给我们基金会,如果曾有捐赠方明确要求说只给这个孩子或家庭,那么这部分钱不用转捐。”朱宏说,“每一笔钱都可能很复杂,所以反复的沟通协商是一定的。”
发票归谁?
  类似问题的另一个容易产生纠纷的关键点在于:看病的发票归谁?
  2012年11月,“南京爱心妈妈群”从一个虚拟的QQ群正式注册为公益救助机构——南京市浦口区博爱之家,对于任何一个公益机构来说,每一笔花销的发票都要用来进行财务审计,尤其是此次救助的全部费用都出自捐赠,而非家长自筹。
  有人指责家长想要发票回去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简称“新农合”)报销依据的做法,对此,杨长高解释要发票回去主要是办低保,同时也想从新农合拿到一点补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构成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而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以及其他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构成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而贫困家庭多以农村家庭为主,其孩子患病后多由新农合报销。
  社会组织在救助时是否索要发票,大多有一个比例。
  “如果我们出的钱占了整个费用的80%以上是要发票原件的,但如果不够80%,我们只留下复印件就可以的。”天使妈妈爱心基金的创始人邱莉莉说。
  再比如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下称“儿希会”)也有一个比例,截至目前,他们已经募集金额11,756,448元,救助7259人次,该资金全部来自于社会的定向捐赠,所以针对每个孩子的捐赠大多数时候是不能覆盖全部的。假如没有占到整个治疗费用的50%,他们会把发票留给家长用于报销,留下复印件和医疗明细等。“医院的发票是可以进行一次分割的,公益组织出多少就留着相对额度,其他的留给家长。”儿希会的工作人员朱宏介绍。
救病还是救贫?
  不论是天使妈妈、儿希会还是南京爱心妈妈群,他们都是直接与医院进行财务对接,社会捐赠用于医疗所产生的费用,并非用于患儿家庭贫困的扶贫济困。
  但是医疗救助类的公益项目有其复杂性和独特性,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由于白血病、先心病等大病或特殊疾病的良好就医条件多集中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这就会衍生出一个实际问题。新农合规定有一类不在报销范围内,即“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一出本省不论是新农合还是城镇医保,能报销的比例就非常有限了,假如在没出省的时候能报50%,那么一出省可能就只能报销15%了,这部分钱就算报销也显得非常有限了。”邱莉莉介绍道。
  以天使妈妈的做法为例,针对一般家庭、贫困家庭、特困家庭均不同,“有极少数特困家庭连路费都拿不出来,很多孩子在救命的时候已经花得山穷水尽,那么剩下这点报销的费用我们就希望给孩子用于后续的康复。”邱莉莉对《公益时报》记者说。
  另外,社会救助作为国家政策的补充救助方式而存在并不能替代,《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中就有“医保或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90%的地区的先心病儿童不在救助范围”的规定。
  所以,所有公益组织在进行筹款救助之前,除了必要的贫困证明、医疗证明外,都要进行严格的评估。
  “比如白血病,已经到了第几期,是刚刚诊断,还是治疗了一段时间,前期花过哪些钱,申请过哪些救助,尤其是家庭的负债情况都是我们要评估的。我们会先帮他想办法,建议先尽可能用好政策,社会捐助毕竟只是补充。”朱宏说道。如果了解到患儿家庭是特困,儿希会会在救助结束后帮助其申请救困。
为爱心组织支招
  “南京爱心妈妈群”目前有442名实名登记的“爱心妈妈”和1500余名志愿者,专注从事贫困家庭重病患儿救助。从2010年冬天通过网络联系救助“铁路宝宝”以来,她们通过多种方式,累计筹措近180万元善款,先后救助了48名大病贫困患儿。
  这对于一个由志愿者发起并坚持至今的草根组织来说,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
  与之类似,“天使妈妈”2005年成立之初,也是完全的志愿者团队,2007年成为专项基金,2010年才设置全职工作人员。“因为救助的孩子越来越多,需求越来越大,所以想建设更加专业的队伍,有一个更专业的身份。没有专项基金的时候可能需要个人账号募款,和医院谈合作时候也有身份限制和信任的问题,现在不论是接受公众监督还是规范化运作方面都能有所依据了,有了一个体系支撑,好太多了。”邱莉莉分享了她的经验。
  所以,向更加专业的方向迈进,不仅是组织的发展需求,对大家的爱心来说也是一重保障。
  另外,在协议和之前的条款中尽可能细致地写清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孩子的照片是否可以用于公益用途,就涉及到肖像权问题。“再比如报销的钱如果家庭不再需要给孩子治疗,我们建议家长捐回来给更多的孩子,这条建议是随着新农合普及加进去的。”邱莉莉说。
  由于涉及到与医院直接结款,所以与医院建立起合作关系也是“天使妈妈”们给“南京爱心妈妈群”分享的经验。曾经出现过“天使妈妈”将善款打给了一个不熟悉的医院,患儿家属结款后离开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建立起合作信任后,医院会等到公益组织和家长同时在场时结账,多余的款项返还组织。”
  此外,需要反复的沟通以寻求互相理解。儿希会的朱宏分享了他们的经验,虽然有200多位志愿者,但是活跃和能坚持的并不多,所以她很理解爱心妈妈们的不易。“其实对于要发票、公益组织行政开支这些事情,家长大部分是不太理解的,所以我们要去频繁地沟通,并且跟他们并肩作战,他们才会慢慢地理解。”
  最终,这起纠纷事件经过调解,双方都表示要共同努力让孩子早日康复。“南京爱心妈妈帮了我的孩子太多太多。”杨长高如是说。(本报记者 闫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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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无论门诊或住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均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必须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补偿方式及补偿比例,需按县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方案)要求进行补偿。
  (1)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扣除起付标准规定的数额,再扣除超出基本用药目录范围的药品费和有关特殊检查费后,按比例补偿。起付标准,按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确定。越是基层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低;越是上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高。
  确定起付标准,是按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县市级医院及部分州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四个等级划分的。
  (2)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的金额,再减去应当自付的部分金额,就是计算补偿的范围。以此为基数,按补偿比例计算出应当补偿参合人的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