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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2年04月1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广东省内社会组织7月1日起可直接申请登记

    今年7月1日起,除了特别规定和特殊领域,广东省内成立社会组织,不用找业务主管部门,并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今后,广东各级政府可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

    对此,政治学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树凯表示,广东迈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实属不易,“这是非常了不起的进步,从某种程度上说,开启了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赵树凯表示,由于拥有税收权和公共管理权,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最基本职能和最大的优势。但是,政府只能提供最基本、最一般的公共服务,实践中有许多鞭长莫及之处,如对特殊人群的救助、针对弱势群体的服务等,光靠政府肯定不行。

    他指出,民间社会组织的优势是,在政府鞭长莫及之处,或在政府职能难以覆盖之处,可提供个性化、高质量的服务。并且,在慈善捐助、救灾救济等方面,社会组织往往比政府更专业,更有影响力。

    (据《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