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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小学配餐实行备案审核制不得擅自改餐单
深圳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幅超三成
北京将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环保NGO再发纺织品污染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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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济南中小学配餐实行备案审核制不得擅自改餐单

    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今后,济南市中小学配餐将实行备案、审核制度,中小学校不得擅自随意变更供餐单位。

    济南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配餐的管理。根据规定,学校与供餐单位签订配餐协议,明确包含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确定、变更供餐单位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中小学校不得擅自随意变更供餐单位。同时,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审核供餐企业的资质、供餐能力及服务质量。建立公开、公正、透明、规范的招标程序,要吸收部分学生家长代表参与招投标过程,以加强对选定供餐企业过程和程序的监督。

    在配餐收费方面,济南市将严格执行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相关规定。此外,济南市教育局还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内为学生配餐的中小学校的管理,建立登记和备案审查制度,确保供餐单位的资质和食品安全。要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馈相关信息,共同配合加强对供餐单位的监管,确保师生的就餐安全。(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