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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组织
PK近亿元专项资金
广东明年拟增100余家民办社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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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广东省社会组织
PK近亿元专项资金

    “现在请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将予以拆封。”11月22日上午,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资格项目开标会议正式召开,中标结果将于今天公示。此次公开招标引入的两家第三方代理机构将分别负责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和初审、终审,并最后提出获得资金扶持的社会组织名单,这也是广东省甚至全国首次在专项资金分配中引入第三方机构。

    笔者还从当日会议上获悉,此次资金分配将择优选择约360家社会组织实行分类扶持,重点扶持行业协会和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其中:行业协会类每家30万元,公益服务类每家20万元,学术联谊类、公证仲裁类、群众生活类等每家10万元,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统一按每家30万元扶持。

    符合条件的NGO均可申报

    据悉,广东省决定在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并经省政府批准,从今年起由省财政设立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支持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品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支持。

    根据《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将对成立3年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公益服务类、行业协会类、学术联谊类、公证仲裁类、群众生活类、枢纽型社会组织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年投入资金约1亿元,扶持社会组织数量达数百家。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分配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公正,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专项资金借鉴省级其他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经验,明确通过竞争方式确定扶持对象。今年的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分配本月进行,全省3万多家社会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资金扶持,角逐近亿元的资金扶持。

    第三方机构初审终审

    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的一大创举还在于引入了第三方机构组织竞争性分配。

    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工作安排,资金分配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一个代理机构,由其负责组织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另外2家第三方代理机构,分别负责资金申报受理和初审、终审,提出获得资金扶持的社会组织名单。目前进行的是确定负责公开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性谈判环节,接下来还将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等工作。

    据了解,此次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的竞争性评审分配前后将历时约1个月,获得资金扶持的社会组织名单将在年底出炉,资金也会迅速到位。同时,即使当年获得了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资助,下一年如果仍符合准入条件,还可继续申报。

    (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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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社会组织逾三万个

    广东社会组织近年发展迅速,截止到2012年7月底,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33176个,其中社会团体14976个,基金会29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913个,从业人员42万多人,关联员工以数百万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