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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主动开展调查监督,独立向社会发布监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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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社会组织发展问策专家研讨会召开 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出席
解读十八大报告背后的“大社会”之路

    (资料图片)

    ■ 本报记者 张梦颖 张木兰

    对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论述,党的十八大报告在社会建设上,用了两个段落近500字阐述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更是有了新的亮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更高关注。

    2012年12月11日上午9点,北京北三环附近的远望楼宾馆5层会议室众人济济一堂。

    来自各大高等学府及研究机构的14名专注于中国社会改革领域一线研究者,以及民政部机关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序列的所有处级以上公务员,分管该项业务的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出席了当天的活动。

    此次会议被命名为“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专家座谈会”,与会专家的理解是,对于十八大报告中有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改革部分内容的解读分享会。

    专家们各自的主题发言中,关于“法制保障”、“依法自治”等关键词被提及的频次很高。而对于“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概念的理解是聚焦于“社会组织”的体制还是社会的“组织体制”以及所指向的不同内涵与外延也成为讨论的内容。

    分析认为,“社会建设”这一关键词在近年的持续升温,充分彰显出中国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30年后,公众对社会领域改革的期待。

    “法制保障”如何建立

    创新管理体制,关键是从什么格局展开?十八大报告为近年来各地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明确了往前推进的方向。十八大报告中“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内容成为与会专家的关注热点。

    加强社会建设,关键是如何让社会组织变得有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服务,社会组织的素质和行为规范很重要,也就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是专家们解读的重点之一。

    “法制保障”是被提及频次最高的概念之一。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金锦萍认为,在社会改革的下一步方向中,立法推动仍然是不够的。中国的社会组织管理中,目前只有从管理出发的三大《条例》,却缺乏一部对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给予根本保障的“基本法”。在这个角度上,立法环节应该有本质性的突破,而不要满足于现在的小修小补。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石国亮在发言中也提及中国的社会组织管理领域目前只有一些相关条例的“程序法”而无“实体法”的现状。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吴玉章这样认为,围绕社会组织管理,政策的走向应该提供稳定的规范,并具有可操作性,在社会组织改革领域的“法制”应强调保障公民权利,政府提供必要的支持。

    理念的进化

    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了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管理体制是“统一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

    2011年“十二五”规划纲要第39章专门论述加强社会组织建设问题,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中共中央党校科社教研部讲师康晓强博士认为这个新提法表明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理念和定位有了新取向:以政社分开为前提,以权责明确为基础,以依法自治为目标。这个新取向对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必将产生深刻影响。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认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是一个在中国社会改革开放进程中里程碑式的提法。他提出未来的社会组织制度变革要从监管体制、支持体制、合作互动体制、基于社会组织自治的治理体制这四大方面下功夫。

    机制建设的多角度

    十八大报告深化了对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从一定层面上反映了现阶段中国社会建设的新要求。

    有专家提出,社会领域的改革并行的是社会形态和结构的改变,两者相辅相成。当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形成与发展,不仅是“社会组织”的改革与发展,更是整个社会“组织体制”的改革与发展,这不仅仅是对于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讨论,而是更大视野的话题。

    北京市社科联研究员马仲良认为,前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形成了政府体制和企业体制,明确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微观服务的格局。但是并未真正形成“社会体制”。在社会管理领域,政府的天然缺陷在于不擅长面对千差万别的需求提供服务,对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实际上是让社会组织走上行政化道路,缺乏灵活性和活力。而社会只有政府和企业两大板块,对社会的管理成本只会越来越高。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应该在公民参与上做文章,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也需社会组织体制来支撑。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当下社会组织制度变革领域从政府角度最大的挑战是对于信息时代导致的社会环境变化的理解不充分,回应也不充分。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改革需要有一个定位,需要具备方向感。而广东与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一些社会改革尝试经验值得深入地研究和借鉴。

    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表示,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如何在这个过程中有效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功能,将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这需要结合国情,结合实际,有理论依托,这项工作的研究空间很大,希望社会各界能够有更多的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