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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公益:喜忧参半的表演
民间公益组织
和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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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公益月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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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刊

新闻内容
2013年01月01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民间公益:喜忧参半的表演

    北京顺义区“光爱”流浪儿童学校的孩子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晨练,中国数量庞大的留守儿童和新型流浪儿童急需系统救助办法,有不少社会工作者和公益组织尝试介入其中  陈杰/摄

    传旺的爸爸默默地蹲在医院外等候

    ■ 本报记者 张明敏 张木兰

    民间组织主体地位的转变

    相比于2011年中国民间组织那样的“风生水起”,2012年可谓是稳中求变。站在2012年年末,我们看到民间组织主体地位悄然发生着变化,它是在政府和民众间多个社会领域的角色互联。

    随着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赋予民间组织社会管理主体地位,民间组织地位发生了重大转变,同时资源环境状况也得到极大改善,开始步入全面推进、整体发展的新阶段。

    “儿希会”救助小益益、“天使妈妈”救助小传旺、“亚洲动物保护基金会”救助黑熊,民间公益组织在社会事件中开始寻求一席之地。尽管表现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尽管质疑与争论并存,但是这其中,我们更看到了民间公益组织的成长、成熟和逐渐理性的过程。

    它们试图能通过公募平台寻求资金支持,或借助网络的影响力来帮助其运作传播,同时在整个过程中,政府部门、民间组织、公众正在磨合,构筑一张由一颗颗爱心编织成的公益大网。

    民间组织接受公众监督与支持的态度也同样在悄然改变。

    从线下拓展变成线上,运用微慈善的方式一路领跑,利用新媒体技术及时公开善款流向接受监督。与传统公益慈善相比,微公益更好地利用和发挥了网络平台门槛低、传播快、互动性强、影响力大、透明度高等优势,更强调普通人亲身参与的意识,从而带动更多人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

    当下,越多越多的民间组织意识到通过新的传播手段来推广自身慈善意图的必要性,具有合法募款资格的民间团体纷纷利用自身网络开通捐款渠道方面普通民众参与,有的甚至通过网络正在完成自己的公益梦想。

    2月21日的新浪微平台的上线公测就为微公益首先领跑,首个通过“微公益”平台上完成的项目是“为80人的彝族学校募2013年第一学期8000份免费午餐”,项目目标资金为2.4万元,最终仅耗时13天即告募款成功。

    由4名在国外留学中国学生创作的“小题大作”网成为微公益的典型,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微公益平台,以模仿联合国粮食计划署网友线上背单词企业线下捐大米模式,打造了中国式“免费大米”,通过与企业合作将公益计划通过网络展现,邀请多人参与共同完成公益梦想。

    “微博打拐”基金的成立,同样为微公益平台贡献着力量,利用微博特性帮助孩子找到亲人。

    云南昭通市彝良县地震中,微公益平台同样显露出了它的威力,民间组织“壹基金”救援队在现场组建民间指挥中心,利用网络发布一条条珍贵信息帮助正在参与民间救援和准备进入民间救援的队伍找到及时有用的信息,避免因信息混乱造成救援资源浪费,同时还为在灾区民间志愿者构建了一个有效的信息组织。

    民政部加强对

    “离岸社团”的依法监管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然而在2012年,“世奢会”“集善家园”等骗局的出现,也让公众认识了一个名词——离岸社团。

    “离岸社团”——这类名为社团、实为公司的机构,在2012年再一次引起了民众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注。它们大都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非政府组织,在内地注册实体公司,以香港社团的名义在内地活动。

    它们利用境内外管理差异和信息的不对等,打法律的擦边球。引发众多问题却难有法律依据和具体职能部门对其监管。

    在香港注册NGO程序简单,命名随意。中国慈善国际联合会、中国管理科学发展协会、中国儒商总公司、中国产品质量协会……这些耳熟能详的离岸社团不胜枚举。它们通常打着“国际”、“世界”、““中国”等招牌,甚至采取与内地依法成立社团相同的名称,对公众进行误导。它们以非营利组织的名义宣传和招揽会员,实际上却进行着经营行为。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没有合法身份,它们无法出具正式发票,因此大都不依法缴税。

    截至2012年年末,在我国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44.8万家,而在境外和香港注册的离岸社团在内地基本处于不能登记、无法监管的空白状态。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只规定了内地社团须强制注册和接受管理的条款,“离岸”就可以规避《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登记条件、业务规范和地域限制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活动,轻松逃脱监管。

    无法可依、监管不到位造成状况频发。据统计,近三年来,民政部接到民众对离岸社团的举报有200多件,占案件举报总数的50%以上。根据举报,民政部将在香港成立的社团名称与在内地民政部门成立的合法名称做了对比后发现,这60多个香港社团的名称与正规社团名称类似或者完全一样。

    2012年5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公益慈善事业创新与发展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对境外组织到中国内地来活动要纳入到依法监管之中。“离岸社团”的监管正在逐渐进入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视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