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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3年04月16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环境公益律师团在湖北成立
介入钟祥污染受害者被控敲诈勒索案

    魏开祖、余定海曾因钟祥市大生化工厂污染其树林、养猪场维权并获赔偿,后被逮捕

    ■ 本报记者 王会贤

    去年秋,湖北省钟祥市磷矿镇化刘冲村村民、工厂污染受害者魏开祖和余定海被刑事拘留,批捕罪名为“敲诈勒索”。此案原定于2013年4月9日、10日开庭审理,因故推迟。庭审延期,但计划于4月8日在武汉进行的环境律师会议如期举行,环境公益律师团也以钟祥案为切入点正式发起。截至4月14日下午,已有14名各地律师签名加入。

    协作规避地方干预

    环境公益律师团的主要发起人,也是自然之友武汉小组组长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曾祥斌律师对《公益时报》表示,近些年环境问题愈加突出,这方面法律需求也在增多,而污染者都是很强势的,这也是很多律师不愿介入其中的原因之一。目前关注环境领域的律师并不是太多,这些为数不多的律师也逐渐形成了小圈子。以前是单打独斗,现在大家觉得应该有一个团队,将零散的力量形成一种合力,构成一个松散但相互呼应的网络,来介入公共事件中污染受害者的维权。曾祥斌说:“进入公共视野的维权者的遭遇,对社会有很好的示范作用。但如果他们经常遭到打压,这个示范作用就是非常糟糕,谁还愿意站出来维权呢?作为做环境案件的律师,我们责无旁贷。”所以,在介入钟祥案之后,他发现这又是一起污染受害者被构陷的案件,于是借此机会,召集全国各地十几名律师,成立环境公益律师团。

    环境公益律师团的定位,即以个案介入、案件探讨、公众倡导等方式,为环境污染受害者、环境维权者和环保组织、环保人士提供法律服务。曾祥斌说,因为与全国大多数活跃的环保NGO,特别是草根NGO都有联系,更熟悉环保组织在法律方面的需求和欠缺,许多案例也来自于这些NGO以及律师网络。律师团的成员均为熟悉环境诉讼的律师,并且因为来自不同地区,可以互相帮助,借此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地方势力的干预。

    今年3月,曾祥斌在武汉市注册成立了环保咨询机构“绿江南”(工商注册),拟以该机构为载体,并争取其他环保组织的力量,为环境公益律师团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和支持。

    环境公益律师团成立后的第一宗案件就是钟祥案,4月13日,相关律师、环保组织再次在北京召开研讨会,讨论钟祥案以及如何支持民间环保。

    2011年,魏开祖和余定海及其他村民曾经多方维权,向位于同村的企业大生化工有限公司索赔其污染导致的损失。在省环保部门的压力下,双方一度达成赔偿协议,魏开祖的养猪场和余定海的林地获得赔偿最多。然而,大生化工同意给距厂区600米以内的村民每户每年2万元的补偿,却一直未兑现。一年之后,这两位昔日的受害人,却被控犯有敲诈勒索罪。

    当事人之一魏开祖的妻子姚成英告诉《公益时报》记者,在魏开祖被捕之前的维权过程中,他们没有找过律师寻求援助。她认为这是当地政府为了阻止老百姓上访而抓了两个带头的,村民也很关心这次案件,说如果开庭,一定要去听审,因为这也关系到他们还能不能继续在这块土地上继续活下去。

    污染受害者需普及法律知识

    目前,曾祥斌已接手此案,并已委托环保组织对村民的饮用水取样,结果正在检测之中。而环境律师在案件中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便是证据的获取。曾祥斌说,在环境领域的专业技术上,需要很多机构如鉴定机构、科研部门以及环保组织的合作,而受害者通常比较弱势,案件证据的搜集、调取、固定比较困难。另一个困难则是,污染受害者在维权当中各有特点,可能对法律的不理解或理解得不透彻,要让他们能够很有效地理解法理是一个挑战,每做一个案子,都要对当事人进行一次普法教育。

    污染受害者能够掌握一些有效的法律维权知识和理性的维权途径,是特别必要的。对于还没有进入起诉程序的维权事件,中国公益诉讼网副主编、司法高等研究所公益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鹏飞律师建议,首先要做前期证据搜集、固定;其次,对造成的损失要报警,对损失情况进行笔录;再次,向环境监管部门举报,督促其进行审查,如果环保部门不履行职责,就进一步向司法机关追究其监管失职。其中涉及到电话要录音,邮寄要保留单据或回执。并建议在维权过程中委托律师,尽量不要自己与对方进行谈判或和解。

    环境公益律师团第一次以团队的形式介入案件,希望能够在环境污染治理,督促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行使职能等方面起到推动作用。曾祥斌说,这次是通过刑事案件介入,此后会介入更多的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或者状告不作为的环保部门等,环境公益律师团会在这个方向上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