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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进会召开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支持慈善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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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4年01月07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2014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支持慈善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2014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于近日在北京召开。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部长姜力主持会议。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顾朝曦,民政部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负责同志,约1800个开通视频系统的市县民政局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3年民政工作,研究部署了2014年民政任务,深化民政改革。

    实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会上,李立国指出,2014年民政部门要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贯彻《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部署。协调制定和落实中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修订出台和贯彻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推动《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并落实社会组织分类标准和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具体办法。取消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下放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由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改为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协调出台并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建立健全脱钩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脱钩配套政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推进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严格规范公务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

    要完善社会组织监管制度。按照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要求,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推行基金会抽查审计。制定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意见,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快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直接登记类社会组织过渡衔接工作。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和外国商会登记管理。探索对离岸社团、网络社团的监管措施。转变管理方式,加快职能转变,加强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

    要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编制社会组织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具体措施和配套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财税政策。加快建设基金会支持社会服务对接平台。继续开展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社会服务。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做好社会组织部级课题规划组织工作,加强专家队伍建设。

    同时,要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研究制定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社会团体商业活动指引等内部治理规范,指导社会组织按照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水平。指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引导社会组织提高自律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

    支持慈善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

    李立国还表示,2014年民政部门要大力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深入贯彻慈善事业“十二五”指导纲要,推动制定慈善事业法。协调制定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政策意见和支持中央企业及民营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政策。出台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的政策意见,探索慈善事业与社会福利的政策衔接。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落实公益性捐助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简化减免税办理程序。鼓励企业和有能力的慈善组织兴办公益事业。鼓励市场主体以捐赠资金留本运营、利润分配、安置就业、股权捐赠、股息使用等方式参与慈善。出台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文件,加强和改进慈善超市建设,推动普及社会力量和社区运营慈善超市机制。依托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推进废旧捐赠衣物再利用,建立一批示范性废旧捐赠衣物再生加工基地。继续举办深圳“慈展会”,与社会力量合作制作“电子爱心地图”、编制慈善救助信息实用手册,推进慈善工作信息化建设,促进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支持征集慈善藏品,建好南通中华慈善博物馆。

    要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发展。要贯彻《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深化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制定志愿服务组织扶持发展政策和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评价、激励保障政策,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回馈激励及志愿者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立法。完善并推广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逐步健全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平台。开展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组织实施政府购买、资助志愿服务项目,进一步推广“菜单式”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助幼、应急救援、关爱特殊人群等方面志愿服务,加快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步伐。

    (本报记者 张雪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