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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每年2000万元鼓励社会组织服务 8月7日下午,福田区举行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政策发布会,宣布今年开始每年在区级财政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深圳市各类社会组织在福田区域实施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社会建设领域的相关项目和个人,激励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具有五个特点,即引领性、开放性、透明性、带动性、系统性。比如,专项资金对资助的社会组织不作地域限制,只要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且项目主要落地在福田就可以提出申请,相关信息和资料均可通过福田区政府在线和社会组织总部基地网站、微信查询。 (据《南方日报》) 珠海:社会组织实行“一年多评”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珠海市民政局组织此次对市港口协会、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欣心社工服务中心等14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珠海市民政局将于12月底向社会公布最终评估结果,并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评估结果将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以及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格的重要参考依据。 下一阶段珠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将改变传统的年度评估,实行常态化,拟采取政府职能部门依职权、社会组织依申请标准,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等级评估,社会组织可在一年内多次申报评估。据介绍,实行一年多次评估主要是为了方便社会组织,扩大评估率。 (据《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