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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4年09月3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红十字会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9月24日至25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京召开红十字会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红十字会(修法)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陇德,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红十字会法(修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王汝鹏等出席并讲话。座谈会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人卫体室主任、红十字会法(修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丁巍主持。15个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人、32个省级红十字会和15个副省级城市红十字会的负责人应邀参加座谈会。

    王陇德在讲话中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已将红十字会法修改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并交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起草并提请审议。召开这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对红十字会法修改中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听取大家对红十字会法(修改初稿)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在几个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从而为红十字会法的修改奠定良好的基础。他说,当前社会各界对红会法修改都非常关心,无论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民生需要,还是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保障我国“走出去”战略的有效实施,特别是与国际接轨、担当负责任大国的现实需求,都要求我们一定要把这部法律修改好,制定出一部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法律。

    王汝鹏在会上介绍了全国人大正式启动红会法修改以来所做的工作,并就红会法初稿中有关法律条文的修改建议向大家做了解释和说明。王汝鹏指出,1993年10月3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对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使中国红十字会走上了依法建会、依法履责、依法管理的规范发展轨道。红会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环境和社会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红十字事业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也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比如:红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问题、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上下级红会的关系问题、治理结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在现行的红十字会法中,有的规定还不清晰,有的缺乏操作性,有的需要调整,有的还属于空白。要解决这些障碍和问题,迫切需要对现行的红十字会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红会法的修改是红会百年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他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珍惜这次难得的表达机会,认真学习、研究和思考,联系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创造性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红会的顶层设计和红十字事业未来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思想和智慧。

    在分组讨论过程中,与会同志围绕红十字会法修改展开热烈讨论和碰撞,大家言无不尽、建言献策,既有顶层设计思路和未来构想,又有具体法律条文的修改建议。

    丁巍在座谈会结束时表示,红十字会法修改工作组将认真梳理和总结大家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吸收到红十字会法的修改建议稿中。

    (刘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