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版
第02版数字
第03版新闻
第04版新闻
第05版第十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年会
第06版第十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年会
第07版第十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年会
第08版第十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年会
第10版第十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年会
第11版第十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年会
第12版新闻
第13版社会创新
第14版益言堂
第15版寻找慈善传统
第16版
11月13日,四川团省委印发了《关于落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首次明确青少年事务社工要符合的界定标准,要求其必须专门从事或主要从事青少年成长发展、权益维护、预防犯罪等3大领域的社会工作,且原则上与青少年事务相关的工作量要占其全年工作量的50%以上。
(据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