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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副总经理 兼社会公益责任总监贝晓超 《指导意见》其实更像是对过往很多规章制度的一个重申和梳理,以前这些条款分散在很多规章制度之中,或者是公益领域已经达成的共识和期待,这个《指导意见》把分散的条例、碎片化的规矩整合集纳起来,明确了每个角色应该如何各司其职,这点是我认为这个《指导意见》非常有价值和突破的地方。 现在有很多力量都加入到公益领域,不止是企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还有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媒体等等,以前他们想做公益可能会有点一头雾水,现在他们进来做公益,看了这个《指导意见》,起码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和职责,也会对他们后续做公益有更多的指引,能引起他们的思考。 《指导意见》当中涉及新闻媒体的部分,其实一个是合法劝募的问题,一个是监督、公开透明的问题。 新浪微公益当时在设计产品的时候,就在法律部门的指导下专门研究了公益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微公益本身的筹款一定是得到了第三方具有公募资质的机构授权,合法性是必须要遵循的。中国公益领域目前还是以公益组织为杠杆、为核心的,这是微公益长期以来坚持的。 关于监督,我们做了两部分工作。第一是新浪具有的媒体属性,跟我们有合作的机构、项目,首先是要接受我们的监督的,和所有的媒体要做的事情一样,我们要以媒体的身份去看这些项目的执行是否透明公开、是否真实有效。第二是新浪自身具备的平台属性,让用户来监督,互相监督,在这个平台上所有的公众都能参与到监督当中,当你机构的信息公开在这里的时候,就是要接受每一个网友的监督, 当然,在我们的平台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是个人不经过第三方、不经过公益组织,而是直接把自己的银行账号发到微博上,现在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微博本身在建立一些防范措施,比如你在微博上连续公布多少数字,系统就会自动识别是不是银行账号,如果是可能不让你发出来,或者有风险提示。但是这件事情不能从根本上制止的,因为没有法律说不能发银行账号,所以我们只能尽力做一些防控和提示,但不能从根本上杜绝。 年初的时候我们也积极主动地把我们做的事情,汇报给了有关部门,让他们了解我们在做什么,深入沟通后发现政府是非常愿意和支持我们加入到公益当中的。 目前,我们也在反垃圾消息、反骚扰消息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作为媒体本身,我们只能给求助者一个平台,并且给他们正确的引导,同时给捐助者最大限度的隐私保护。为了这个平台更加长远地发展下去,也为了跟新出台的《指导意见》更好地融合,这是我们要做的,也是下一步继续要加强的。 (闫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