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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6年11月01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轻松筹联合创始人于亮:
个人求助也应该有准入门槛

    于亮表示,互联网筹款需求没有想象中那么迫切,这就需要我们主动去进行沟通。

    《慈善法》实施后,多家未获得募捐信息发布资质的个人求助平台都暂停了业务。

    “参与个人求助帮助更多人是好事儿,但需要有个准入门槛,一旦有不自律的进来,迟早会出事儿,出了事儿,损害的就是整个领域的人,就像P2P一样。”看着越来越多人关注个人求助领域后,轻松筹的联合创始人于亮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前不久,于亮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全国涉及个人求助业务的,无论企业、公益组织,还是个人,越来越多,但自身能力良莠不齐。今天上午我又看到一家组织发布了停止个人求助业务的公告,而且要求在其平台发起项目的发起人必须在10月20日晚9点前进行业务核算。”

    正是因为涉及个人求助业务,让刚刚成立两年的轻松筹迅速成名,一次次因与公益相关的事件出现在公众视线中,又一次次因公益事件遭受质疑被推上风口浪尖,在不断的争议与讨论中,轻松筹已经烙上了公益,或者说个人求助的大烙印,而其作为众筹科技公司的主业与其个人求助业务相比,在公众中知名度逊色不少。

    于亮,作为曾经在IT类媒体行业工作多年的前媒体人,在应对一次次质疑并向来访媒体、公众解释事情的原委中,也很自然成为了公司的“发言人”。如今,他已然对公益有了更深的认识。

    希望获得政府认可

    这已经是记者第三次与于亮进行对话,前两次,无一例外地,轻松筹都处在各方的质疑声中。如今,轻松筹获得了官方认可。

    2016年8月31日,民政部对外发布《关于制定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轻松筹与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一同成为首批入选13家平台之一,虽然依旧有质疑声袭来,怀疑轻松筹是在借政府为自己合规性进行背书,但于亮依旧为获得民政部的认可而高兴。

    “开诚布公地说,我们当然希望获得政府认可,为企业的合规性进行背书。轻松筹一直以来都受到很多质疑,虽然我们公布细节、尽力解释,但难敌网络上悠悠众口,这个时候迫切需要有官方的声音来为我们证明。而入选首批互联网募捐信息发布平台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我们经过层层筛选、评定,得到政府的信任,这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有信心。”于亮说道,“作为主动申请平台资质的企业,我们也是希望能够用自身的技术和能力,为公益发展出一份力,也给那些亟须帮助却没能力、没渠道的人一份希望。我们成立两年,属于初创期,但与很多企业做大做强后再谈回报社会不同,我们希望践行公益伴随企业发展的全过程。”

    入选的果实没那么甜

    在对外公布首批入选的13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发布平台后不久,民政部就召开了一次见面会,参会方包括入选的平台和多家媒体。在会议上,13家平台方的代表都表示将积极履行作为发布平台的责任和义务,按照要求完善自身平台,保证信息发布渠道的畅通。但与此同时,获得发布平台资质能够带来什么也成为了思考的问题。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执行秘书长窦瑞刚就提出疑问——13家机构入选后需在原先业务基础上增设新的板块,人力、物力、财力上都需要持续投入,政府是否考虑给予适当补贴或者购买服务?对此,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的答复是:政府会听取意见并组织讨论,妥善解决。

    于亮认为,政府是否会给予补贴或者购买这项服务,对轻松筹影响并不大,而与之相比,于亮碰到的另外一个问题显然更头疼——有人认为作为首批入选的平台方之一,轻松筹借此可以与众多基金会建立更广泛的合作。但事实并非如此。

    “入选后,我们增加了两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互联网募捐信息发布方面的工作,但是我们发现很多基金会对于互联网信息发布这件事儿并不感冒。”于亮苦笑后接着说道,“很多人都以为入选了会有很多好处,说实话,刚开始我也有过这样的想法,还担心过入选后如何安排工作才能应付大量的信息发布需求。可结果根本不是这样的,主动找上门来与我们签订信息发布协议的机构屈指可数,现在我们要每天让专人去主动找公益机构谈合作。原因就在于,一方面,很多大型公益机构所发起的成功的网络筹款项目,早在此之前就已经在腾讯、支付宝等募捐平台立项,所以不会再与我们签订协议;另一方面,公益机构目前更多的还是依靠大额捐赠,对于互联网筹款需求没有想象中那么迫切,这就需要我们主动去进行沟通。”

    “我们非常希望能够更多地与政府对话、沟通。”在采访过程中,于亮反复强调着,在他看来,轻松筹目前与政府的接触远远不够。

    “入选互联网募捐信息发布平台是在规范网络公开募捐领域,而对于个人求助领域,一样需要有业务主管部门,需要有准入门槛。”于亮坦言,“现在越来越多的机构涉及了个人求助领域,没有监管、没有准入门槛,谁都能进来,一旦有不自律的机构造成恶性事件,伤害的是整个领域里的人,就像P2P一样,搞得全社会人人喊打。所以,一定要有主管部门制定相应准则,达到要求再参与,否则帮不到人。”

    而对于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能力才应该涉及这个领域,于亮认为:

    1.技术,能够保证与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求助者建立有效沟通;

    2.信息审查、核实机制,保证救助者信息真实性;

    3.安全性,要保证受助者信息不泄露;

    4.可持续,考虑机构自身的盈利模式。

    而实际上,有专家表示,对于个人求助,我国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进行约束,作为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确实不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约束;而作为提供个人求助业务的机构,是为了让公民更好地享有权利,更及时地接受帮助,政府亦无法贸然通过制定相关准入门槛来限制其他组织加入,即便是其存在一定风险。

    入选不影响个人求助

    轻松筹入选首批互联网募捐信息发布平台后,就有人提出疑问,轻松筹本身主营业务是个人求助,而入选后意味着不但要在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提示“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经证实的公募项目出现,公众出于对自身爱心的负责及对项目的放心角度出发,会更多选择捐给经证实过的公募项目,这会导致轻松筹的个人求助业务受到影响。

    对此,于亮表示,个人求助业务截至到目前并没有出现降低的情况。“一方面,需求决定市场,个人求助目前的需求量并没有因为我们的入选而减少;另一方面,虽然我们也在努力让公众尽可能多地找基金会发起项目,并解释公募的优势,但还是有很多人认为与基金会合作时,流程审核与资金拨出方面较为繁琐,坚持走个人求助。”于亮说道,“但同时我们发现,确实在入选后,平台上进行的由基金会发起的公益项目筹款较之前有所增加,但每笔捐赠的金额仍然没有个人求助的多。中国依旧是个人情社会,相对于陌生人,人们可能更愿意给熟识的人提供更多的帮助。”

    积极响应问题

    有不少求助者在通过个人求助筹得善款后,除用于治疗外仍有剩余。对于这部分剩余善款使用的质疑始终不绝于耳,也出现过有求助者在筹得款项后不用于治疗,俨然将其变成了“致富新手段”。对于这样的现象,于亮表示:“我们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伤害公众的善心。所以我们目前已经在努力与很多地方医院沟通,希望能够将筹得的用于受助者治疗的善款直接打入受助者接受治疗的医院,如果有善款剩余,由医院直接捐赠给基金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医院要为此承担新的资金统计工作,很多医院拒绝了这样的方法。”

    “我们一直在考虑如何能够更加准确地查询求助者患病情况,目前我们可以通过‘国政通’(公安部唯一指定的身份认证服务商)对公民身份信息进行核查。但我们也在考虑,是否卫生计生委也可以对于公民的病例信息建立类似的系统,并有偿开放端口,经过政府部门以及公民本人同意的机构,在保证公民信息不泄露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该系统对公民病情进行核实。这不但可以大大简化审核流程,还可以提高个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但这只是我们的想法,仍旧需要与行业其他机构共同努力,并与政府不断沟通,最终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于亮补充道。

    ■ 本报记者 菅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