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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北京再出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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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7年01月24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北京再出新政

    ■ 本报记者 皮磊

    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以及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多角度入手解决养老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其中,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养老事业中的重要角色也再次得到肯定。

    养老服务人才总体匮乏

    据了解,截至2015年年底,北京市共有户籍老年人313.3万,占北京市总人口比例的23.4%;养老机构449家,养老床位12万多张。随着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失能失智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不断增多,社会对专业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日趋增加,养老服务面临劳动力“断层”和需求“壕沟”之间的巨大差异。与此同时,养老服务人才总体匮乏,专业化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不相适应。

    近年来,北京市各级政府大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甚至不乏有的投资者从建筑、餐饮、家政等其他行业跨界而来。不过,由于缺乏对养老行业的认知和深入了解,导致他们既不熟悉养老行业法律法规、养老服务机构的运维模式,也不懂养老服务企业的营销策略、风险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制约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

    据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目前,北京市养老服务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制约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第二,专业技术人才不足,老年人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决定了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各类专业人才;第三,护理人才流失严重,目前北京市共有在岗养老护理员6500多人,呈现出社会地位低、流动性高,收入待遇低、劳动强度高,学历水平低、平均年龄高等“三低三高”特征。

    打造梯次分明的人才队伍

    针对上述情况,自2016年4月份以来,在广泛调研、借鉴外省市做法基础上,北京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意见》,并通过下发征求意见通知、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各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和一线养老护理员的意见。

    按照“分类培养”思路,《意见》明确要制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划,并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划分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养老管理人才队伍,全力打造梯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其中明确提到,要加强对社会工作师、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负责人等领军人才的培养。

    另外,北京市民政局还提出,今后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职业体系,扩大人才来源渠道,同时完善职业发展体系。通过建设统一的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市统一登记管理,全面如实记录从业经历、从业年限、服务对象评价、参加培训经历、投诉处罚等情况,作为今后评职、晋级、提薪、转岗的重要依据。

    为提高养老服务人才的整体素质,北京市将鼓励各高校、职业学校通过社会捐助、扩大招生渠道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等支持方式,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逐步扩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同时,北京市还将鼓励高等院校设置社会工作、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等养老服务相关本科专业,开设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护理、老年人保健与营养等课程。下一步,北京市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服务职业院校,支持社会资本、企业与职业院校进行校企合作,在全市建成若干所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学校。

    促进薪酬待遇提升

    由于学历水平低、流动性高以及收入待遇低等问题,养老服务人才的社会地位并不能得到充分肯定。而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社会地位,是推进养老服务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根本和关键。为此,《意见》将重点从保障劳动权益、提高薪酬待遇、完善激励评价机制等方面入手,解决这一问题。

    《意见》中提出,由于许多养老服务机构由社会力量兴办,其薪酬待遇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对此,北京市相关部门在积极研究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的同时,提倡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养老先进理念、刺激个人消费需求,实现养老服务消费的合理价格,推动养老服务企业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进而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