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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8版) 2014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安排专项资金。此时,中国残基会的“集善工程——助听行动”项目发展已有六年时间,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在此期间,机构就开始了以“助听行动”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购买服务。 按照2014年的方案,中央财政主要资助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社区服务”、“专业社工服务”等四类领域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经过项目比对,朱晓峰认为,《方案》规定“社会福利服务”领域中有关于“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救护、精神慰藉在内的服务和物资保障,资助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融入社会生活”项目,“集善工程——助听行动”的宗旨恰与之相符。 按照2014年《方案》规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申请资金最高即为100万元,中国残基会以顶额支持资金申报该项目。 由于“集善工程——助听行动”项目有着较为丰富的执行经验,于是在经历了申报——筛选——评估——公示等阶段后,“集善工程——助听行动”成功申请到100万元中央财政支持资金。 “项目的成熟度、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和项目执行能力是申请成功的关键。除了具有长期的项目历史、成熟的管理经验和较好的执行成效外,中国残基会在地方上也有着较为健全的组织体系,应该说,这些都是我们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和优势。”朱晓峰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 而据《公益时报》记者了解,从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资金首次申请启动开始,中国残基会就开始申请尝试。2012至2013年主要开展“盲童助学”项目,帮助盲校改善教学条件、捐赠盲文书籍、地图、影像资料等,此项目两年间分别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50万和100万元。 改良项目“弯道超车” 这种以擅长项目作申请的国字头基金会,不只中国残基会一家。 从2009年开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青基会”)启动了一个名为“希望工程——激励行动”的公益项目,该项目资助大学生在环保、支教、妇女、老年人服务等领域开展的公益活动。 崔薇薇是青基会学生资助部项目主管,同时负责“希望工程——激励行动”项目实施。在她看来,一个公益项目的成熟度和执行力是申请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的关键。 2016年,青基会首次参与申请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但与中国残基会以高额配套资金撬动不同的是,青基会将“希望工程——激励行动”进行了些许的“改良”,使其更加符合申请要求。 按照2016年《方案》的规定,在“扶老助老服务”、“关爱儿童服务”、“扶残助残服务”、“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五个领域对社会组织进行支持。但此时崔薇薇发现“希望工程——激励行动”项目只有部分符合申请需求。 根据2016《方案》中“关爱儿童服务”支持领域的描述,“资助儿童成长服务,资助孤儿、弃婴的收养、治疗、康复活动,资助留守儿童教育、卫生、文化活动,资助农民工子女服务,资助对流浪儿童和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援助保护活动,资助改善儿童成长生态环境”。而早前,“希望工程——激励行动”项目却是资助大学生在环保、支教、妇女、老年人服务等领域从事的公益活动。 “希望工程——激励行动”需要改良。 与伙伴们商议后,崔薇薇将“希望工程——激励行动”从资助大学生在环保、支教、妇女、老人等领域的公益项目,调整为焦聚中国的留守儿童,要求项目中必须关注要留守儿童,并确立为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5个大省。还给项目起个好听的名字,“大手牵小手 志愿百团服务留守儿童行动”。 随后,崔薇薇向民政部门提出了申请。 从申请结果来看,项目“改良”十分成功,“激励行动”顺利中标,获得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资金60万元。 “项目‘改良’很有必要,这也是读懂申报要求的一步,即便机构原有项目再好,执行力再强,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肯定不会成功。”崔薇薇说。 宣传、管理经费不获支持 《公益时报》记者通过比对发现,从2012年首次《方案》公布直至2017年,《方案》对支持社会组织服务领域、类别、项目资金申请额度上均作出过适度调整。但对于资助基建、研究、宣传类活动以及讲课、图书赠送等受益对象宽泛的项目不予支持。 这在有些申请机构看来,难以理解。 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云南青基会”)在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资金首次面向社会组织招募时就提出过申请。次年,云南青基会再次向中央财政支持资金提出申请,其以支持困难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手术康复的“希望心——生命救助”项目按照1:2的配比要求,申请中标了中央财政50万元支持资金,云南青基会自身筹集配套资金100万。 事后,项目负责人朱女士说:“50万的支持金,要求配比100万。但真正在项目上付出的人力和经历要比企业捐款500万还要多。” 而不支持宣传和项目管理等经费的提取也成为吐槽的重点。 “项目的要求非常苛刻,从申报到执行进度报告再到末期报告,要准备的材料很多。在资金的使用上也有很严格的规定,建场地、投资、购置汽车、挪用等都是不被允许的,当然这十分正当。最关键是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用,所有的钱都必须全部用到项目上,这令我们有些为难。”朱女士表示。 根据朱女士描述,“希望心——生命救助计划”由云南青基会国立爱心基金和解放军广州军区总医院合作,支持困难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手术康复,配套的社会资金来自张国立先生的捐赠,使用上全部打到医院账户,基金会无法从中提取管理经费,所以这个项目的所有行政费用都是基金会自己补充。 “人力上,我们让工作人员多辛苦点都没有任何问题。但主要《方案》还有着宣传的要求,本来宣传对象也正是向中央财政申请的项目,没有安排宣传经费,这部分只能我们自己从别处筹集。”朱女士说。 2亿元支持资金太少 据《公益时报》记者统计,从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资金首次发布以来,连续六年,支持资金数额基本维持在2亿元上下。2012年至2016年每年资金均为2亿元,2017年为1.9亿元。 对于这样的资金标准,有专家及社会组织从业者均表示额度还是太小,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应该做出适当调整。 “政府支持社会组织服务的项目,其性质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应着重考量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有能力的机构就多给点钱,也好帮助更多的人。2亿元听起来是挺多,可全国社会组织成千上万,分到各家头上真是不多。”一位社会组织从业者表示。 “社会组织都议论,需要配比、没有宣传经费等,都是申请的门槛。这只能说,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不能够满足社会组织的迫切发展要求,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实施连续六年,社会组织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与当初相比无论在质量和数量上,社会组织都有所提升,但六年不变的中央财政支持资金,是否就可以考虑调整。”程芬表示。 而从目前政策趋势来看,六年未变的2亿元额度,可能将会有所改观。 2016年12月30日,民政部发布《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第五条规定,“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份额或比例。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指南并向社会公开,为社会组织等各类承接主体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