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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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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7年08月01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大幅提高

    今年夏天,我国洪涝灾害相对偏多

    ■ 本报记者 王勇

    入汛以来,多个地区洪涝地质灾害集中爆发,四川茂县“6·24”特大山体滑坡、南方强降雨引发洪涝、吉林省罕见暴雨袭来……截至7月24日,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8330万人次受灾。

    面对灾情,国家减灾委在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的同时,中央财政多次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向吉林安排2亿元;向广西安排8000万元;向浙江、江西、湖南、贵州4省安排7亿元……

    这一幕同样出现在地震发生之时。5月27日,财政部、民政部向新疆安排1.2266亿元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支持新疆做好塔什库尔干5.5级地震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每逢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中央都会安排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这些动辄数千万、上亿元的、关系到灾民生活的资金是如何安排的,怎样使用,又会以什么方式到达灾民手中呢?

    7月25日,在民政部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国家减灾中心主任庞陈敏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给出了答案。

    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据庞陈敏介绍,我国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是说地方党委政府承担自然灾害社会救助的主体责任,中央是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的作用”。

    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中央要对地方党委政府灾区救灾工作进行资金补助,不仅仅民政部门有,水利、卫生、国土、农业相关部门都有。民政部门的资金主要就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

    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了救灾应急响应的,中央财政对受灾地区进行生活补助。

    5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提高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标准。

    会议决定,结合救灾工作实际和近年来物价增长等因素,中央财政对台风和其他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补助实行统一标准,并大幅提高补助水平,同时大幅提高因重特大自然灾害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的中央补助标准。

    “提高幅度比较大,基本上都是翻倍。”庞陈敏表示。

    “大幅提高救助水平,中央财政预算对弥补民生短板和因灾倒损重建住房补助越来越托底,就是说财力有保障。”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张连起表示。

    并不是直接补助给受灾群众

    据庞陈敏介绍,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6个项目,分别是:灾害应急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以及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从而保证灾情发生后灾民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

    虽然是针对灾民的生活补助,但这些资金并不是直接补助给受灾群众,而是安排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办法、统筹使用。

    因此,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标准的提高并不意味着灾民收到的补助同比例提高。

    “这一标准是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的测算标准,新的标准已经执行了,从新疆的塔县地震,包括前段时间南方的洪涝灾害,近期的吉林洪灾,我们都按照新的补助标准测算补助地方。”庞陈敏强调。

    对救灾实行标准化管理

    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虽然不直接补助灾民,但最终还是会落实到灾民身上。怎样才能保证资金的正确使用呢?尤其是中央支持力度大了,各级都会加大支持力度的情况下。

    庞陈敏强调,要从从四个方面做好指导和监督: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一定要督促落实地方承担起自然灾害救助的主体责任和救灾资金的分级负担的责任,要加大地方的资金投入。

    二是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统筹使用好各级政府投资使用的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特别是社会捐赠资金,一定要对捐赠者负责,要用到防灾减灾救灾上去,特别是用到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上去。

    从民政部门职责来说,各地民政部门要强化灾情统计,及时准确统计核查和上报灾情,摸清受灾群众的底数和需求,建立工作台账,要求底数清、情况明、到户、到人。

    三是救灾工作的标准化。要求各地对救灾实行标准化,让受灾群众知道受灾了大概能够得到多少救助,倒房补助也好,过渡期生活救助也好,都要有具体的标准、具体的程序,也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因为只有标准、程序公开才能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多少救灾资金能够用到,不至于使用出现问题。

    四是要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配合省级监察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制定标准,同时也要强化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包括社会监督,对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监督是开放的,也欢迎专业的审计和监察机构以及社会都来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要加强灾情的核查,对虚报、瞒报灾情要按规定问责。

    推动社区减灾能力提升

    有了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固然可以在灾情发生后一定程度上缓解灾民的困境,但更重要的是社区自身的承灾能力——第一时间的反应还是在社区。

    “我们要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庞陈敏强调。

    一是要强化社区的减灾能力。社区作为灾害承受最基层、最基础的一个单元,它的承灾能力提高了,就可以大大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它的应对能力提高了,就可以极大地提高灾害可能带来的人员伤亡的影响、减轻影响。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风险意识的提高,对于应对自然灾害十分重要。今年“5·12”期间,全国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千余万份,举办培训及讲座2万场,举行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2万场,主题宣教活动超过5万场,发送公益短信超过2亿条,参与现场活动的直接受益人群超过7千万人次。

    对民众来说,早了解灾害风险,掌握一定的逃生技能,可以带来更多的安全保障。

    三是要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作为头等大事落实。

    四是强化减灾能力的提升:

    首先是提高信息获取能力,第一时间获得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撑。通过优化升级灾情管理系统,目前已经初步实现全国乡镇网络报灾全覆盖。

    其次是重点强化物资准备保障能力。今年以来,民政部积极商发展改革委,下达2017年度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4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25个省(区、市)165个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保证发生灾害时候能够第一时间让受灾群众得到物资保障。

    民政部也在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物资,今年采购的规模超过1.3亿。

    再次是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利用北斗系统、航空遥感等提升报灾能力和灾情评估、监测能力。

    此外,还要强化与社会力量的协同。今年上半年民政部就在绍兴市举办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实兵演练。目前正在全力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搭建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