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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勇 在中国,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专业领域,已经走过了29年的历程。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恢复重建,到社工实务和职业化探索,又经历了制度推进、体制建设的提速发展,在全面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大背景下,中国的社会工作正沿着“专业化、职业化、行业化”的发展方向全面迈开步伐。 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批准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设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正式恢复重建。此后,社工专业教育在各个高等院校迅速发展,形成了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梯次结构体系。 目前,我国有80余所高职院校开展社会工作专科教育、330余所高校开展社会工作本科教育、105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教育,每年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3万多名。 在培养社工专业人才的同时,社会工作专业组织也建立起来。1991年,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并加入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随后,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也在1994年成立。 2006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规划正式纳入国家顶层设计。当年10月,中央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要“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随后,2010年4月,《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印发,《纲要》明确了要加快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重视和培养六类重点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位列其中。2011年9月,中央18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3月,中央19个部委和群团组织联合发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评价、使用、激励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高层大力推动、社会强烈需求的背景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快速形成,并迅速投入实践当中。 1997年,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开始招聘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建立专业社会服务机构。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各类福利机构开始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制度。2008年,明确要求民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以社工岗位为主。2009年,民政部出台文件鼓励各地在政策、场地、资金等方面提供宽松的环境,这一举措吸纳了全国近2000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迅速发展。 自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迅速壮大,规模总量达到76万人,其中持证社工近30万人;相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区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超过27万个;在城乡社区和相关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科室、中心)13697个;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5880家。 社工职业规范也正在逐步建立。 2004年,《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出台。2006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颁发,社会工作者开始有了独立的职业水平等级和资质证书。2008年至2013年6年国家社工考试,全国有近百万人次报名参考,已产生十几万名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与此同时,《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也于2012年底正式向社会发布,这被视为社会工作者的行为准则。 自2008年首次举办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以来,全国共有288768人取得证书,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219242人、社会工作师69526人。其中广东近6万人,江苏近4万人,浙江、北京超过2万人。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社会工作实务已在各个领域开展。 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工作的价值正日益显现。2012年,中央六部门联合发布了《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社工实务的快速发展更离不开资金的支持。 2012年,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同年,中央政府首次通过建立公共财政资助机制加强对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培育和扶持,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资助项目,共带动社会资金3.2亿元,185万群众直接受益。2013年,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支持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2016年各地社会工作投入资金量达42.68亿元,比2015年增长66.23%,其中,上海、广东社会工作投入突破10亿元,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山东、重庆、四川社会工作投入超过1亿元。 社会工作进入“专业化、职业化、行业化”的时代,社会工作的地位提升到法律层面。 2013年11月13日,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成立,社会工作标准管理、标准研制、标准审查、标准实施与评估有了专门的机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社会工作时代来临。 法律建设方面,2014年2月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已经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发挥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和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民政部指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参与社会救助服务中能够发挥促进社会融入、帮助救助对象提升能力、心理疏导、资源连接、宣传倡导等五个方面的功能作用。此外,《社会工作师法》也将被提上立法日程。 在人才队伍培养方面,国家开发大学社会工作学院等专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建立,本土化督导团队的培养与运用,从实践基础上正逐步形成本土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脱离固有的单位体制,成为社区人,社会治理日益融入社区。社区成为了社会工作的主阵地,社区社会救助、青少年服务、老年人服务、外来人员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一系列工作都需要专业社工的介入;而社会组织的公益项目最终也必须落地社区,同样需要社工的介入。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2020年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制度配套、功能齐全、层次多样、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比较健全的社会工作体系将基本建成。 29日 28日 27日 主办机构 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 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Social Workers)总部设在瑞士伯尼,是社会工作领域的全球性组织,由90余个各国社会工作协会组成,覆盖75万名世界各地的社会工作者,并在联合国等全球性机构中拥有咨商地位。该组织旨在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为实现社会公正作出贡献,它与成员机构一道制定和审核社会工作国际标准、社会工作定义和产生积极作用的相关政策。 1928年,巴黎举办了首届国际社会工作大会,在会上,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的前身——国际社会工作者协会正式成立。1956年,该协会采用了现在的会名,并在纽约设立了秘书处。1959年,它获得了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的咨商地位。经过30年的发展,到上世纪90年代,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已经发展了80多个会员协会。其中,成立于1991年的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现“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在次年就加入了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成为正式会员。2001年,联合会开始与国际社会工作学院联盟合作,它们共同制定的全球社会工作定义得到了广泛的采纳。 亚太区社会工作教育协会 亚太区社会工作教育协会(Asian and Pacific Association for Social Work Education)的前身是成立于1974年的亚洲地区社会工作教育协会,该协会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拥有130多个成员,由从事社会工作教育的院校和教育工作者组成。1981年,为了正式接纳太平洋岛国社会工作教育机构的加盟,该协会更名并沿用至今。 该协会的发起就是为了在该地区组织两年一届的区域性研讨会,此外,也赞助和支持多项国际会议、工作坊和研究项目,并为会员及政府部门在课程制定、实施和评估上提供技术支持。 从1971年至今,该机构与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亚太区分会举办的亚太地区社会工作区域联合会议已举办了24届。其中,今年为中国大陆首次主办,香港则分别在1975年和1991年主办过两届。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原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是经过中国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国家民政部直属主管的全国性专业社会团体,是中国唯一代表从事社会工作的单位和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权威组织。 联合会成立于1991年7月;1992年7月加入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成为正式会员。目前下设19个工作(行业)委员会、9支专项基金、11个职能部门、3个直属单位。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在民政部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社会活动,并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 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是由国家开放大学与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合作组建,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具体负责的国家开放大学行业学院,于2013年11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该学院以培养应用型、创新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宗旨,充分利用国家开放大学先进的现代化信息技术平台并发挥“学分银行”的杠杆作用,以及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的行业优势,努力把自身建设成为我国的现代社工人才培养基地和中国特色社会工作的理论研究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