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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8年07月1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机器人志愿者”之辨析

    青岛市志愿服务学院网络信息部干事

    于博文/文

    社会的飞速发展,催生出大量新事物,令人目不暇接,四所不及。近来,“机器人志愿者”又不断涌入大众视野。在《志愿服务条例》已出台实施半年余、全球首本《人工智能基础(高中版)》教材即将进入中国40所名校课堂之际,为减少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误解,很有必要对“机器人志愿者”所及的五个问题予以辨析。

    “机器人志愿者”之称谓是否符合逻辑与实际?

    何为机器人?何为志愿者?据联合国标准化组织解释:机器人是“一种可编程和多功能的操作机;或是为了执行不同的任务而具有可用电脑改变和可编程动作的专门系统”,而志愿者则是“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显而易见,机器人是一种高级机器,但不是人;志愿者是体现着高尚人格的人,而非机器。而“机器人志愿者”一词,将“机器人”与“志愿者”简单复合,新生成的概念将两者截然不同的属性混为一谈,极易使读者将“机器人志愿者”误解为志愿者中的一类,如此“遣词造句”显然不符合逻辑。

    这种将科学技术和志愿精神“娱乐化”之举,对志愿精神是一种曲解。

    “机器人志愿者”能否体现志愿精神?

    志愿精神是人类道德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的产物,它不仅具备人类优秀文化基因的传承性,还有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的“待完成性”。这种精神的获得,对志愿者而言并非坦途,而是一个与服务对象双向成长的过程,其中往往伴随着自我怀疑、自我否定,甚至是强烈的挫败感。这种“情感波动”符合志愿者个体心理的发展规律,故它在志愿精神的培育上是不可或缺的,同时,也会给志愿者带来珍贵的收获。有的观点认为,“机器人志愿者”天生具备“任劳任怨”、不用精神调适、无需激励等优势,但看重了这些优势,恰恰是看轻了志愿精神的实质。

    再者,当招募的志愿者与“机器人志愿者”同场服务时,前者无疑体现着志愿精神,而后者能体现什么却是需要讨论的。假如是志愿者购买或租赁了机器人服务于社会,该机器人仍是志愿者的工具,体现志愿精神的还是志愿者,而非工具。试图用一种工具本身来体现一种精神,恐怕连“间接体现”都说不过去,遑论志愿精神的体现、传承与交流。

    在志愿服务已成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抓手的今天,应清醒地认识到:机器人终归是人类智慧的物化形式,它既不能体现志愿服务精神,也不能替代志愿服务中“以人为本”的宗旨。对所谓“机器人志愿者”的轻率渲染,是无利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

    “机器人志愿者”能否具备正确的伦理观?

    机器人在对现代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同时,也必然会产生一些亟待解决的伦理问题。对这些问题做出合理的解答,其重要性并不亚于技术本身的进步。

    一名优秀的志愿者,非但要有火热的初心,更要具备执行力、协调力、抗压力等各项素质。而且,根据志愿服务的性质,就算有了周密的计划安排和完善的工作流程,亦要因时而变、因事而变、因人而变。但无论怎么变化,离开了正确的伦理观念,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受技术水平的制约,机器人的“思想”需不断进行“调教”,才能依照相对合理的规则行事,对现阶段“机器人志愿者”能否具备正确的伦理观念和随机应变的能力,恐怕会是一个长期难以解决的课题。

    “机器人志愿者”是否具备替代志愿者的能力?

    应当肯定,目前的很多服务内容都可以通过机器或机器人来实现。在志愿服务的产出领域,志愿者也完全可以通过买卖或租雇机器人,向社会提供“新而广”的服务内容,既可增强志愿服务中的价值与成本意识,又可避免把志愿者当成“免费劳力”的思维倾向,还可促进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价值审视。

    但基于志愿服务本身就是一项精神效益、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的事业,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外部力量为其“输血”或“造势”,所以,其价值又是不能完全用成本与利益去衡量的,仅站在成本与效益的角度来讨论“替代”,实属一种短视、片面的价值观。

    同时,在志愿服务的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专属于人类间的情感联结。如在看护事务中,虽然“雇佣”的机器人可以替代子女陪伴老人,但子女的“反哺”照顾与机器人的看护之间,存在着情感上的不可替代性,更与志愿者的无私奉献有着天壤之别。

    “机器人志愿者”能否承担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法律尚未对“机器人志愿者”的责任主体进行界定。在第十八届高交会曾发生过一场意外:一个正在展出的机器人在没有指令下打砸玻璃柜台,致使一名观众多处受伤。假如“机器人志愿者”出现类似的情况,该为此担责的是设计制造者,活动组织方,还是“机器人志愿者”呢?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在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那么,是该为“机器人志愿者”购买保险?还是为服务对象买保险呢?种种疑问,悬而未决。

    通过以上辨析,也给了我们三点启示:一是需深化对志愿者、志愿服务等内涵的准确认识,避免进行片面性、娱乐化的解读。二是既要提升志愿服务中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又要厘清科技进步与志愿精神之间的关系。三是充分认识到志愿服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助推器,努力创造人人崇尚志愿者,人人争当志愿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