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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法律服务将成为律师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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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司法部印发《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
公益法律服务将成为律师考核重要内容

    10月23日,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进行了解读

    ■ 本报记者 王勇

    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据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取得了新发展。

    一是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积极投身公益、热心支持公益,已经成为律师行业的一种风尚和价值追求。

    二是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作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帮助其依法维护权益。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律师为全国60多万村(居)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专业、就近、便捷的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治援建帮扶活动,组织律师到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志愿服务,成功解决了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

    三是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新举措不断推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每一个刑事案件被告人都能获得律师辩护。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帮助当事人省时省力解决纠纷,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组织律师协助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重大案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律师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理念方法不断创新。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整合律师服务资源,延伸服务触角,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务。顺应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通过建立服务微信群、公众号、研发智能法律服务软件等方式,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从传统服务向移动服务、预约服务、定制服务、智慧服务方向发展。

    进一步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为了组织、引导、支持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公益法律服务事业,推动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意见》从六个方面规定了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主要措施:

    一是拓展服务领域。鼓励、引导律师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城乡群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服务;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担任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等;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或者通过其他渠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法治扶贫活动,到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担任志愿律师;协助党政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提供公益性律师调解服务,志愿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服务;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政策研究、立法论证、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工作;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提供赞助或者支持;从事其他形式的公益法律服务。

    二是增强服务实效。突出服务重点,围绕满足群众基本法律需求,优先为城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强化劳动、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主动为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准确把握服务对象需求,针对不同受众和不同主题,善于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服务,增强服务针对性、吸引力。支持律师自主选择与其专业特长、实践经验、兴趣爱好等相适应的服务内容和方式,调动律师参与积极性。创新服务形式,探索“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模式,充分运用中国法律服务网、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服务载体,提供线上咨询、智能诊断、信息推送等形式的远程在线服务。加强与高校法律诊所、有关社会团体、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的合作,共同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三是明确服务要求。律师应当积极参与党委和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各地可以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律师行业实际,制定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量的具体指导标准,并可以根据律师执业地域、年龄、身体状况等分类提出要求。公益法律服务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确定。律师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应当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可以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对服务内容、方式、工作条件等进行约定,规范服务流程,保障服务质量。

    四是提升服务能力。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各律师协会普遍设立公益法律服务专门委员会,鼓励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律师协会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行业领军人才培训、青年律师培训等培训活动时,应当把公益法律服务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公益法律服务政策理论研究。做优做强中国法律服务网、“援藏律师服务团”、“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同心·律师服务团”等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五是注重示范引领。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积极培养和选树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中共党员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的律师、律师协会评选表彰的历届优秀律师、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常务理事以及知名律师等应当在公益法律服务中发挥表率作用。鼓励、支持青年律师、实习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在实践锻炼中提升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各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大型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事务所应当积极组织、支持本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在活动时间、经费场地、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六是开展考核评价。律师、律师事务所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时应当注意保存相关工作记录。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时,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等行政规章和行业规范要求,把公益法律服务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社会公众评价、服务主体自评相结合的公益法律服务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评先评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