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本报记者 王勇 2020年12月29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推动解决老年人在民政服务领域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 通知强调,老年人是民政工作主要服务对象之一,切实解决老年人在民政服务领域遇到的智能技术困难问题是民政工作职责所在。 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学习领会《通知》要求,坚持“两条腿”走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要在抓紧解决目前最突出、最紧迫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基础上,逐步总结积累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在信息时代中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服务。 近期五项重点工作 通知明确要求近期做好五项工作: 1.有效保障疫情防控中有关居家老年人“两节”基本服务需要。结合疫情防控部署,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特困、空巢、独居、留守等重点老年人群体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机制,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必要帮扶;进一步组织、引导、便利城乡社区组织、机构和各类社会力量进社区、进家庭,因地制宜为疫情防控中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居家老年人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提供有力保障。 2.立即开展民政业务线下办事渠道排查整治。在2021年1月中旬前排查完毕涉及老年人的各项民政业务,确保保留线下办事渠道。没有设置线下办事渠道的,立即整治并设置;已经设置线下办事渠道的,进一步完善措施,优化服务流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优先接待老年人,为老年人办事提供便利服务。 3.及时优化民政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及时开展民政门户网站、客户端等适老化改造,围绕老年人获取信息的需求,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提升信息无障碍水平。及时在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的申请和资格认定系统中开通亲友代办功能,为老年人申领补贴提供便利。 4.加强老年人智能技术设备应用培训。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针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宣传与培训,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智能化技术设备应用培训,帮助老年人更好运用智能技术。养老机构要为入住老年人使用相关智能技术提供协助,尤其是因疫情防控不便探视时,要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帮助老年人联系家人。 5.指导民政系统所办医疗机构落实就医便利服务要求。指导民政系统举办的精神病福利院、精神病医院、康复医院等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的相关措施要求,多渠道保障老年患者便利获得相关医疗服务权益。 下一阶段四项工作 通知还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1.建立保留传统服务途径的长效机制。在民政服务领域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和实施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在加强智能技术建设和应用的同时,保留传统服务手段和方式。 2.持续优化民政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在推进“金民工程”及相关民政信息化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和使用习惯,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适老化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民政领域政务服务。 3.加强民政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积极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婚姻办事大厅、社会组织办事大厅、残疾人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有效提升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的能力。 4.扩大老年人终端智能产品供给。依托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加快适老化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研发,深入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促进适老化智能康复辅助器具产品配置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等工作,提高智能产品的适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