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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如今,村级幸福院的覆盖率日益增加,然而在一些地区,由于老人偏向于居家养老,并且不一定有能力支付幸福院所需费用,一些地区的村级幸福院发挥的作用并不显著。可否介绍一下当前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设进展?有需要的老人要如何申请救助? 唐承沛:国家“十四五”养老规划明确提出要健全县乡村相衔接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互助性养老。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县级特困人员供养设施1900余家,乡镇敬老院1.7万家,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近15万个,包括您刚才提到的农村幸福院。布局合理、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初具雏形。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是按照“政府支持、集体组织、村民互助、公益主导”原则,由村集体因地制宜举办互助养老设施,主要依靠老年人之间互帮互助,地方政府、村集体、慈善组织给予适当支持的这样一种服务设施,多数不收取入住老年人的费用。 但这里面有一些互助设施,包括农村幸福院,由于设施条件的投入不足,互助的服务机制不健全,也出现了一部分闲置和运营困难的情况,这个问题是存在的。 下一步,关于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问题,我们将继续补齐县级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建设的短板,县级设施还要进一步加强。推动乡镇敬老院逐步转型成为区域性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村一级,将推进互助养老持续发展,这种互助养老虽然设施比较简陋,服务比较粗放,但有它的优势,就是本乡本土,就近就便,相亲相熟,都是亲人熟人,可走可留,符合农村老年人的心理状态,所以要继续推动它的持续发展,并动员基层组织把这些互助设施用起来、用好。同时还要建立探访关爱机制,加大“政策找人”力度,让符合相关社会保障和救助条件的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做到待遇能够应享尽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