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新闻
   第04版:新闻
   第05版:新闻
   第06版:新闻
   第07版:社会工作
   第08版:新闻
   第09版:新闻
   第10版:公益资讯
   第11版:公益资讯
   第12版:公益资讯
   第13版:公益资讯
   第14版:新闻
   第15版:新闻
   第16版:寻找慈善传统
中国佛教史上的福田事业(下)

版面目录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新闻

第04版
新闻

第05版
新闻

第06版
新闻

第07版
社会工作

第08版
新闻

第09版
新闻

第10版
公益资讯

第11版
公益资讯

第12版
公益资讯

第13版
公益资讯

第14版
新闻

第15版
新闻

第16版
寻找慈善传统

新闻内容
2023年03月14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中国佛教史上的福田事业(下)

    三阶宗是隋唐时期所流行的佛教宗派,其经营的“无尽藏”可看作是最早的佛教基金会

    佛教慈善事业还促进了中国相应经济组织和制度的发展。南北朝开始,寺院专门成立了供人民周转之需的金融机构:“北齐文宣王,敕送金钱和衣服与僧稠,令在寺中置库以纳,使之供为寺中常费或其他。”在隋、唐、宋时期,此寺库的设置仍继续流传。如隋文帝开皇三年(583),设置十六种“无尽藏行”的制度,劝化信徒施舍钱粮,而由寺院库藏,再布施或借贷给贫苦信徒。宋朝时曾改为“长生库”,至元朝则称为“解典库”,也是将百姓拿来质押的典当品,收集纳于寺库,类似今日的“当铺”。佛教的借贷、唱衣及出纳求利等办法,对信众而言是一种应急的实惠,对僧团而言得以累积弘法基金,不仅在当时是一大突破,还开了后世银行业、保险业、典当业、拍卖业的先河。

    中国南方各族多以米食为主,在工业未发达的时代,农村均靠人工舂米,费时又费力。唐宋时,寺院开始附设碾米工厂,如明州天童寺有水碓硙的设置;台州的惠安院、楞伽院也各有设置。由于寺院有碾硙设备,不但方便了寺院本身,也嘉惠了当地的民众,增加了农业经济的价值。

    佛教与赈灾救济

    除此制度化、长期性、稳定有序的救济组织之外,政府、官吏也根据具体需要安排组织僧人进行临时性的赈灾工作。至于佛教徒以个人或寺院的力量自发地周济贫民,更是史不绝书。

    在赈灾救济方面,“斋会”是佛教特有的布施仪式,乃是不分道俗、贫富平等设斋的施食法会。斋会的全部费用统由施主们负担,可称为纯粹的社会贫民救济事业。梁武帝屡次开设“无遮大会”,“无遮大会”是佛教布施僧俗的大斋会。所谓“无遮”,在梵文中是“宽容无阻”之意,指不分贵贱、僧俗、智愚、善恶,平等地予以布施。最著名的一次是大通元年(529)九月,梁武帝在同泰寺开设道俗五万人的四部“无遮大斋会”,并舍身佛寺。

    到唐朝中期以后,从帝室、地方官到民间,开设大斋会更为普遍。唐朝京师会昌寺的德美法师、承默禅师之“普福田业”,自开皇末年(600)始,到大业十年(614)终,每年都行大布施,或周济衣物,或赈施食物。夏末之时,置盆于殿前以接受信徒的供养,故俗称此为“普盆钱”;德美将普盆钱分散给贫穷人等。唐时,史思明率叛军围攻睢阳,河南节度使田神功前来救援,打退了叛军。后来,田神功患病,宋州刺史徐向及富豪乡绅、黎民百姓于唐大历七年(772)为酬报其救援之恩,在城南开元寺设八关斋会,祈请佛祖保佑田神功免病去灾。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特别撰写了九百多字的《唐宋州八关斋会报德记》以记载此事。

    佛教与扶贫济困

    佛教徒在历史上一直是扶贫济困的急先锋。南北朝时期,有一位名叫法进的法师舍身救饥,以至于感动官方,而达到赈饥目的:“是岁饥荒,死者无限。……进屡从求乞,以赈贫饿。国蓄稍竭,进不复求,乃净洗浴,取刀盐,至深穷窟饿人所聚之处,次第授以三皈,便挂衣钵著树,投身饿者前云:‘施汝共食。’众虽饥困,犹义不忍受。进即自割肉,和盐以啖之。两股肉尽,心闷不能自割,因语饿人云:‘汝取我皮肉,犹足数日。若王使来,必当将去,但取藏之。’饿者悲悼,无能取者。须臾弟子来至,王人复看,举国奔赴,号叫相属。因舆之还宫,周敕以三百斛麦以施饿者,别发仓廪以赈贫民。”

    隋末兵荒马乱之际,东都洛阳婴城闭守日久,城中饥饿相望,沙门法素不忍其困危,变卖一黄金佛像,换米赈济,遭受众沙门指责。法素力辩道:昔日如来为解救众生,不惜头目脑髓,生作肉山,死为大鱼,以济馁饥。此佛像今日若不施予众生,城破之后也必然为他人所毁,令多人因此堕落,不如今日让我独自承担此罪业。法素的做法最终拯救了万千饥民,也受到官府的表彰。

    唐朝的昙选法师,在山西并州兴国寺门前常置大锅一口,盛满米粥,亲手周济贫饥。汉州(四川成都)开照寺的鉴源法师,每天在讲演《华严经》之余,设千人粥食分与饥人。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饶州僧绍禧、行者智修煮粥,供赡五万一千三百六十五人;另有僧法传、行者法聚供赡三万八千五百一十六人,四人分别被诏令赐予紫衣及度牒。

    佛寺施粥的传统一直保存至近代。1939年成立的上海佛教同仁会即办有施粥处,印制粥票请各界善士认购,同时特约热心善举的粥店作为施粥的供应点,全市贫民及流落街头者,持该会所发粥票到特约店食粥。此举创行后,全市贫民受惠非浅。前后五年,得免费吃粥的贫民总数达千余万人。

    各类慈善团体与机构的建立,使慈善活动能够有组织、经常地举行,越出了单靠寺院赈济的范围而走向社会,与社会大众发生更为紧密的联系。

    佛教与义葬

    佛教在敛葬贫民方面也有特殊贡献。每当天灾人祸、兵荒马乱之际,承担收埋遗骸之任者,往往都是佛教徒。宋代以前,仅有私人或官方出面义葬流民,并没有制度化。宋代以后,政府设置公共坟场,并予以制度化,由僧侣主持,称为“漏泽园”,以示王道仁政的德泽“上昭天,下漏泉”,并制定了一套固定的管理办法。

    这种漏泽园制度直接效法于悲田院,其真正形成大概在宋代。元丰年间(1078—1085)神宗曾诏令在开封府置漏泽园,以官地收葬尸骸。崇宁三年(1104)徽宗再次下诏推广,命各地择高圹不毛之地理漏泽园,掩埋贫无以葬者或客死暴圳者。漏泽园制定有应葬者登记,对葬穴面积、深度也有具体要求。这一举措客观上改善了环境卫生,对防止疫病流行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漏泽园制度的建立,佛教的贡献尤大。宋代刘宰《宜兴漏泽园记》谈及创立漏泽园缘起,曾说:“以贫不能葬、远不能归者,类祖浮屠法所由来。”宋代朝廷令僧人掌办“漏泽园”,以埋葬无主尸首,表明了当政者对佛教徒的信任,也说明佛教徒不辱使命。如绍兴元年,官方委托僧宗华负责养济院死者及外地流离死亡者遗骸之掩埋。但在兵灾战乱或疫疠流行时,无法满足要求,所以某些州县为了因应需求,另设有“义冢”,并请僧侣主持。如建炎二年(1128)金兵南下,建康死者达十分之四,叶梦得乃召集华藏寺、能仁寺、保宁寺、清凉寺等僧侣,共筑义冢八所,掩埋遗骸。另外绍兴初年金兵战乱,尸骨遍野,丹徒县有金山龙游寺长老净信与其他僧行二十人,加以收尸埋藏。

    收埋遗骸工作是一般人避之惟恐不及的,但是宋代僧人基于佛教救世精神却不辞辛苦,不避污秽,心无畏惧,令人钦佩。僧人为死者诵经、做斋会、做水陆道场及死后超度亡魂、安葬等,连火葬也都是由寺院办理。佛教还建立了一般民众皆可利用的“普同塔”“普同坟”,以让死者得以安息。此外僧人替人守坟,在宋、元民间相当盛行。明代林希逸《福州新创义阡记》在盛赞卧云庵僧人的高义时,深刻体会到“养生送死而无憾”的义举,对死者来说固然是入土为安,于生者来说何尝不是一心安理得的善事呢!直至今时,有的墓地仍称为“某某福田公墓”,可见佛教对中国公众福利事业的影响。

    佛教与其他慈善事业

    佛教在兴办学校、推行不以宗教为限的教育事业上也有巨大贡献。诚如钱穆先生所言,在南宋书院兴起前,寺院“实担当了社会教育之职责”,长期以来,寺院“陶铸圣凡,养育才器……教化之所从出”。历史上如范仲淹、吕蒙正、韩亿、李若谷、王安石等名儒,都曾寓于寺院苦读。即使在书院教育盛行后,寺院仍占非官方教育一席之地。

    千百年来,佛教徒秉承佛陀的教诲,本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济世精神和情怀,一直不遗余力地为社会人群奉献着慈悲之心。他们造桥、铺路、施井、施亭、施茶、施灯,更设立船坊、车坊、宿坊、邸店,提供舟车、食宿、寄物等服务,利济来往的行旅;开垦荒地成为良田,并努力研究改良作物,促进农业的发展;植林种树,兼筑堰浚河,对防治水灾贡献至巨;开山采矿,以佐国用,且在国难方殷时,一面劝募军费,一面安抚民心。佛教的借贷、唱衣及出纳求利等办法,对信众而言是一种应急的实惠,对僧团而言得以累积弘法基金,不仅在当时印度宗教界是一大突破,还开了后世银行业、保险业、典当业、拍卖业的先河。在此仅提供著名宗教史家方豪的一个统计,在《古今图书集成》及各地方志所载的各类桥梁中,其中由寺院募建者,在浙江、广东占到15%,在江西、江苏均占27%,而在福建,居然占到桥梁总数的54%!

    总之,从梁武帝的孤独园、竟陵文宣王的福德舍,到现代佛教界在养老育幼方面的各种设施;从阿育王的药藏、齐文惠太子的六疾馆、唐朝的养病坊、宋代的福田院到现代佛寺创办的医院、诊所;从古印度、西域五年一次的般遮于瑟会,到中国梁武帝推行的无遮大会;从北魏以来的僧祇粟到现代佛教团体跨国越洲的救济行动;从宋代以来的漏泽园、义冢到现代佛教组织的施棺、施龛,乃至安宁病房、往生助念等等……无一不是佛教的悲田思想在各个不同时代社会生活中的体现。佛教所建立的这套集社会公益和生、老、病、死救助于一体的保障机构,利济了无数的众生——佛教在社会慈善事业方面的贡献是不容置疑的。

    从历史和世界范围内来看,大乘佛教最初从印度传到中国、越南、韩国、日本等地,之所以能被当地社会普遍接受,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佛教能注重资生的布施与利众的事业,协助当局解决民生问题。正是佛教的慈悲观念、善恶报应思想及其延伸出来的福田思想,才推动了中国古代慈善事业不断趋向兴盛。因此,若说佛教是中国公益事业的先驱、佛陀是开创公益事业的鼻祖,实不为过。

    (据《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