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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去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宣布广西计划实施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共招用5006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在44个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部分行政村工作。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公布了广西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三条,针对广西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要求、职责要求、教育管理、保障政策以及考核奖惩等作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管理办法所称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是指使用财政资金专项招用,配置在村级,作为村“两委”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助手,履行协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职责的人员。 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第一,协助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抓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做好产业发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群众增收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第二,协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等乡村建设工作; 第三,协助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工作,推广落实积分制、清单制等乡村治理工作; 第四,协助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农事村办,服务群众解决急难愁盼事项等乡村事业发展工作; 第五,协助抓好其他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工作。 管理办法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由村“两委”安排,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应予服从。 在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教育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提出,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以下统称县)三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会同同级组织、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医保等部门成立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管理办公室,落实人员力量、办公场所和设备,加强综合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提供政策支持,统筹抓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此外,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实行“县级统筹,乡镇管理,村级使用”的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乡镇党委政府须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工作。乡镇直属及以上部门不得抽调或借调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 自治区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管理办公室统筹全区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管理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基层工作基本情况,出台完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做好经验总结推广。设区市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管理办公室督促指导县级抓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县级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调各类资源帮助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开展工作。县级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管理办公室要对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建档造册,跟踪了解在岗履职情况,研究解决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改进工作措施。 在政策保障上,管理办法提出了服务期满流动优惠政策。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凭《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区内事业单位等优惠政策。对表现优秀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在区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企业招聘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 该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退出管理制度和具体奖惩考核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