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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根据民政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组织起草了《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儿童福利机构生活适应教育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三项行业标准,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专门对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的目标与原则、基本要求、实施内容、评价与改进等相关方面进行了规定和明确,重点厘清了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孤儿成年后安置的操作程序,也明确了目前大部分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孤儿成年后安置的两大形式,即社会安置和机构安置,对促进孤儿成年后成功融入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该规范要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要坚持依法安置原则、自立自强原则、院社联动原则、平稳过渡原则,可发挥社会工作等专业的优势,通过开展需求评估、安置计划制定、心理辅导、社会融入、服务计划落实和安置评估等一系列工作,帮助成年孤儿适应并融入社区生活,确保其最大程度地实现平稳过渡。 在安置过程中,儿童福利机构协助成年孤儿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宜运用社会工作者发动志愿者、社区、社会公益慈善机构形成帮扶资源,引导他们善于利用这些社会资源解决在社区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而增强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对象、人员要求、设施设备、环境要求、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及要求、评价与改进等内容,对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康复工作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范指引,对进一步提升全国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该工作规范也明确提出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如,规范提到,儿童福利机构宜根据儿童康复需求建立评估团队,团队组成一般包括康复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特教老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护理员(或监护人)等。 《儿童福利机构生活适应教育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列举了儿童福利机构生活适应教育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原则与目标、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教育评估与个别化教育计划、教育实施、档案管理、评价与改进等内容,特别是对生活适应教育的主要内容、实施要点和实施要求给出了具体内容,为全国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生活适应教育服务提供了整齐划一的规范指引。 其中提到,儿童福利机构生活适应教育服务应坚持跨部门协作原则,以服务方案为核心,集教育、养育、社工、康复、后勤保障等不同部门的服务,共同为儿童生活适应能力提高服务。在教育评估方面,组建包括教师、医务人员、康复师、心理咨询师、护理员、社会工作者等在内的评估小组。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