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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盐商与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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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4年09月1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天津盐商与慈善事业

天津盐业自古有之,盐业的生产、运销也促进了天津经济的繁荣。长芦盐区由于滩涂广阔,地势平坦,气候适宜,所以一直是我国重要的产盐区。自康熙年间长芦盐运署移驻天津以后,天津的盐业得到了更大发展。当时天津盛产的长芦盐,既裕国税,又应民食,运销范围北达长城以北,南到黄河以南。由于贩盐获利丰厚,天津民间财富急速膨胀,造就了一批富商大户。盐业也成为天津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繁荣了天津经济。

   盐商虽然人数不多,但他们资财丰厚,家业富足,成为天津社会上财势显赫的豪富。这些盐商及其组织芦纲公所不仅在天津的文化教育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天津还兴办了一系列慈善事业,在诸如育婴、恤嫠、济贫、免费施种牛痘、施粥、义冢等常规慈善事业以及突发事件如水旱灾害等发生时的应急救济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津门好,善事出芦纲。千领共捐施袄厂,百间新建育婴堂,丸药舍端阳。”这首津门小令形象地道出了芦纲公所的种种善举。

  参与设立慈善机构

   天津的长芦育婴堂成立于乾隆五十九年(1794),由盐商筹办。当时,直隶各州县水灾严重,天津被水尤重。受皇帝委托,长芦盐政征瑞经办赈灾,在此过程中,遇见弃婴命人收恤,后与长芦稽都转商量,在镇海门(天津东门)外建立育婴堂,以天津著名善士周南樵(即周自邠)主理育婴堂事务。每年拨付经费5000两到7000两不等,经费来自长芦商捐,计划收养婴孩二三百名。周南樵去世以后,育婴堂的堂务一直由“邑绅之公正廉明者”负责管理。1870年代,因为天津周围水灾严重,收养婴孩日益众多,因此在附近扩建,所需经费由地方士绅和盐商捐助。光绪初年,育婴堂迁至南斜街,名为育婴新堂。

   长芦育婴堂在1907年迁入新开河北岸的新址后,面积扩大,占地70亩,建房355间,宣称以“保存弃孩之生命,实行家庭之教育,并振兴女学,发达女工,养成女子之人格,预备完全之妇德”为宗旨。育婴堂设立了女工厂、蒙养院、女子半日学校和女医学堂。女工厂招收13岁以上身体强健能吃苦耐劳的女孩入厂,蒙养院收养4岁至8岁的幼儿,女子半日学堂招收9岁至20岁的女子,女医学堂招收21岁至36岁稍有文化知识的女子。民国初年至1929年,长芦育婴堂收养规模在100余人到300余人。

   北伐胜利后,全国统一,国家实行强化统治,育婴堂曾几度被政府接管。有意思的是,政府接管以后,育婴堂的主要经费还是由盐商支付,政府只是每月拨付300元。1936年3月政府又将该堂交归盐商接办。

   沦陷时期,日伪政府加强了对民间慈善组织的控制,育婴堂堂址被日本人强占,收养的90名孤儿不得不分住多处,由于经费拮据,只得以变卖房屋土地多方募捐勉强维持。1945年日本投降以后,长芦育婴堂依然靠变卖房屋、土地和多方募捐勉力维持,到1950年时只有46名孤儿的育婴堂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接管。

  资助慈善机构

   除了经营常设的慈善机构以外,天津盐商还对一些官办的救济机构或民间慈善机构进行资助。

   天津县留养局是由知县陈宏模于乾隆二十年倡办的官办救济机构,盐商每年要捐银二百两充作经费。“全节堂”是由天津知府任信成于同治七年(1868)创办的,地址在东门外南斜街,致力于对贞女节妇的救助。经费除了上年捐赈项下余银5000两和陈家沟船捐项下每年约京钱1000余缗外,盐商按包捐制钱一文,每年约京钱2000缗。

   西延生社和东延生社的主要职能是到冬季时向贫民施馍,西延生社由廪生寇兰皋倡设,后因经费不敷使用,由长芦盐商呈请运使从商捐款内每年拨银数千缗,以后又有士绅杨成锦捐资承办,每年捐银千余两到二千余两不等。保贞社、御寒社和寄生所都是由天津著名的李善人家族成立的,保贞社主要是恤嫠,御寒社则是在冬季施放棉衣,寄生所则在冬季收养男性贫人和异乡人。

   天津专业的恤嫠组织有广仁堂、保贞社和恤嫠会。广仁堂主要由南籍精英经管,作为地方精英组织的芦纲公所每月给广仁堂捐盐两包。恤嫠会成立较早,由地方士绅设立,主要救济立志守节的嫠妇,每月向她们发放月费1500文,有公婆年老而又别无子女奉养者,加发750文,有子女小口者加钱500文;其子可送义学读书。经费由盐商每包盐加捐一文。同治九年,天津道丁寿昌与运使恒庆、津海关道陈钦、署天津府知府马绳武筹款,将全节堂旧有存款提交当商生息,并以船捐、盐捐两项并归当商,每年添收二十人。

   设在西门外的恤产保婴局,成立于光绪十年(1884),经费来自长芦运司衙门节省的奉饷炉工银,共500余两,由筹赈局划拨,对极贫人家新生子女无力抚养者,每月发放津钱1000文,小米2斗。后来每月给钱500文,小米1斗,以3个月为限。冬季另加棉衣一套。最初,该局由地方士绅办理,后来移归广仁堂。由于天津贫困人口众多,因此,除了救助生者外,对死者的救助也显得很有必要。义冢就是对贫寒死者设置的身后之所。天津最早的义冢设立记载见于明弘治六年(1493),以后,陆续有官员和士绅捐施义冢,前后有二十几处,地点多在城外西南方位。盐商成立了义阡总局,捐资置地设立义冢。

  临时性慈善行为

   临时性的慈善行为主要是指每年冬季开设粥厂或遇到水旱灾害时的赈灾。

   传统时期的天津,每年冬季,由于天寒地冻,贫困人口又为数众多,所以开设粥厂成为一种惯例。粥厂有由个人或家族开设的,民间设立粥厂者以士绅周自邠、徐通复、徐通久、李嘉善、严克宽和查氏家族和李春城“李善人”家族最为活跃;有由慈善组织开设的,如济急粥厂、延生社粥厂等。到清末时期,官办粥厂经费来自筹赈局。

   天津由于地处九河下梢,水旱灾害频发。盐商作为地方富户,常常出面施粥舍面,救济灾民。在善举中很活跃的周自邠和“李善人”家族都是盐商世家。大盐商查日乾及其后代不仅以水西庄汇集了无数的文人雅士,对天津文化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而且在天津遭受水灾和周围郡县灾民过境时捐输粮食,救济饥民,并“各以舟护出境,所活无算而郡人亦赖以无忧”。著名士绅严克宽也以业盐起家,在对育婴堂、施馍厂、牛痘局、备济社、恤嫠会等的经营中,他以长芦纲总的身份,“事必躬亲,不辞劳怨,成效昭然”。尤其是在光绪初年的旱灾救济中,他经管芥园粥厂,力主为防火灾分棚设厂。后来保生所粥厂大火发生后,众皆叹服。在以后历年的饥荒年份,他不仅动员戚友参与慈善事业,而且还身体力行,每年毫不吝啬地出资三四千金购买仓谷以救济灾民。天津著名的八大家之一的振德黄家也是大盐商,该家族在天津早期的慈善事业中非常活跃,经常向贫民施放米面,1896年冬季恰逢城西稍直口等村遭受水灾,粥厂停办以后,贫民生计艰难,振德店黄家遣人赴这些地方发放1万多斤的米票,帮助灾民度渡过难关。民国年间,灾荒频发,战乱不断,盐商虽然由于引岸专销制度的取消,其经济来源大受影响,但仍然活跃在慈善舞台上。1920年旱灾发生后,大批难民云集南开一带,长芦商人热心助赈,首先捐助1万元交义赈会,并搭盖窝铺200间,以收容灾民,李氏盐商也单独承担了500户难民整个冬季的衣食资费。

  盐商经营慈善的动机

   天津盐商是一群受过儒家思想熏陶,家产丰厚、受人尊敬的地方士绅,他们或以个人或家族的名义,或以长芦纲总集体的方式,在救助下层社会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第一,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保护家业平安。天津是一个富庶的城市,社会经济都比较发达,“烟户、市廛颇称繁富”,天津周围乡村时遇水旱灾害,也是华北农民“闯关东”的重要通道之一,城市常有游民乞丐流入,加上城市本身的贫民,这么一个庞大的饥寒交迫、游离不定的群体是城市社会稳定的潜在危机。盐商和其他有产者都不希望社会动荡,出现大量饥饿的“暴民”“乱民”危及其家产,所以,每当城市集聚大量游民灾民时,他们宁愿舍弃一部分资财,换取社会秩序的稳定。这种慈善赈济活动,既减轻了官方赈济的压力,又间接有助于城市社会的稳定,是实行社会控制的一种有效途径。

   第二,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盐商作为盘踞一方的地方领袖,往往扮演着一呼百应的社会角色,通过施善一方面可以巩固他们在当地的地位和威望,加强他们与社会的互动,在民众中树立良好的口碑和“善人”的公众形象,以免在遭遇社会动荡时成为冲击的首选目标,也就是俗话所谓的“破财免灾”;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经济资本即财富以换取“符号资本”即名誉地位,以取得更大的社会成就,达到名利双收。

   第三,希望得到善报。天津这座城市宗教很发达,20世纪以前的天津城市传统教派纷呈,各种寺观宫庙香火旺盛,劝善惩恶的各种宗教在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方面发挥了其独特的作用,同时对盐商的影响也很大,许多盐商笃信佛道等教。儒士文人也积极劝善,《社会教育星期报》还以曾国藩和李鸿章为例,说明曾、李两公之所以“勋名盖世,照耀古今”,是因为曾李两家的上辈“忠厚勤俭,积德累仁”。在这种积德行善的社会氛围影响下,天津商会也常以“修德”、获“善果”等辞藻劝导商人捐纳,赈济灾民。《天津市救济事业联合委员会民国二十年征信录》的序言就以“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开篇,劝导士绅善士“继续努力,互相进行”,以使“富者乐业安居,贫者衣食有託,礼让无争,蔼然和睦”。天津盐商的慈善义举明显受到了佛教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因果报应说和道家“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福报观的影响,他们希望通过积德行善获得心理满足,并改善自身及其后代的命运。总之,希望得到善报和获得心理满足的驱动也促使盐商积极参与到各类慈善事业中。

  (据《盐业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