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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构建养老金融发展长效机制
云南出台实施方案推动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
贵州五部门出台12条措施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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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4年12月17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九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构建养老金融发展长效机制

■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医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一是坚持分类施策。对于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老年人群,丰富创新针对性金融产品,提供精准高效的养老金融服务。二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遵循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满足养老领域合理融资需求,促进实现长期稳健经营。三是坚持目标导向。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金融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国特色金融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到2028年,养老金融体系基本建立,养老金融产品和业态逐步丰富,养老金融意识普遍形成,养老金融供给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福祉得到有效增进。到2035年,各类养老金融政策效果充分显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养老资金投资管理更加成熟稳健,基本实现中国特色金融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指导意见》提出,精准匹配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阶段、不同人群养老金融需求。围绕广大农村人群增加养老财富储备、便利获取金融服务等需求,创新设计简单、流程便捷、费用实惠的养老金融产品。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支持乡村旅居式养老服务等农村特色养老产业发展,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网络布局,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加大养老金融供给力度,拓宽银发经济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分析养老服务发展趋势和银发经济经营业态,创新融资服务模式,加大对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智能助老设备设计研发等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各类经营主体特点和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银发经济。

   健全金融保障体系,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保值增值。鼓励保险机构统筹保险产品与健康、养老服务,将老年人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医疗巡诊、家庭病床、居家医疗、康复、护理等纳入保障范围,扎实推进人寿保险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探索提供“医、护、康、养、居”一体化的养老金融综合解决方案。鼓励信托公司通过开展定制化的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保险金信托等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更好服务居民养老规划。

   夯实金融服务基础,提升老年人便利度和安全感。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老年人基础金融知识和防诈骗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升老年人基本金融素养,增强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假币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严防一般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加大风险排查力度,依法打击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指导意见》强调,完善制度保障,构建养老金融发展长效机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牵头相关部门建立养老金融工作落实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政策落地。建立养老金融相关领域统计制度,各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全面准确反映金融支持情况,为科学决策夯实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