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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山东慈善事业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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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晚清山东慈善事业探析

晚清时期是山东慈善事业的重要转折时期。面对山东不断的自然灾害,传统的以养济院为核心的救济系统难以应对而趋于瓦解,新的慈善事业开始兴起,并开启了山东慈善事业的近代化进程。

  官方救助机构的衰败

   从嘉庆、道光时期开始,社会矛盾日益暴露,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也开始下降,而此时的养济院等传统救济机构则面临着各方面的破坏。与此同时,山东省的人口增长也一直保持在4%左右,贫困人口有增无减,加上灾荒不断,使得以养济院为中心的对鳏寡孤独的官方救助面临巨大挑战。

   对养济院而言,最大的威胁来自官府财政。而此时的国家财政状况日益恶化。由于战争不断,以及大量巨额赔款的不断消耗,到咸丰初年,政府财政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甲午战争后,清政府财政严重超支,每年“亏银一千数百万两”。各级地方存留地丁银米严重亏缺,这样用于各地方养济院的资金大为减少。道光十五年,“各省现存谷仅止二千四百余万石,历年共缺谷一千二百五十余万石,亏缺霉烂谷二百七十余万石,借缺谷三百十万石,统计缺谷一千八百余万石之多,几及贮额之半。”而山东省各府县粮仓缺额很大。以全省最普遍的常平仓为例,乾隆年间,山东省通省储谷额在2902300石,粮食储备充足。故乾隆十二年(1747),当山东90多个州县都发生特大水灾的时候,为赈济灾民与孤贫,政府共赈米达50余万石,银170余万两,救济非常及时,并没有因水灾这一突发事件而停止对孤贫人员的救助。但从此以后,山东仓储粮额缺不补,仓储量也越来越少,到光绪末年,山东全省常平仓储量仅为约12000余石。而社仓、义仓作为常平仓的补充,到光绪末年,也仅存谷2万余石,难以维持养济院的正常运营,更不用说应对自然灾害、战争等突发性事件、对孤贫民进行救助。故当光绪二年,“丁戊奇荒”爆发,300多万人逃离家园,50万人饿死,孤贫人数陡然攀升,正常的政府救济手段束手无策,养济机构全面瘫痪。由此,养济院的资金根本就没有保障,正常经营也就难以维持。

   吏治腐败也是养济院衰落的重要原因。嘉庆二十三年十二月丁卯诏谕“各府州县设立养济院,原以收养孤贫,惠及鳏寡,近日该管官视为具文,不认真经理,如该御史所奏,于口粮内扣给胥吏使费,及捏名冒领等弊,恐所不免。著通谕顺天府即各督抚,严所属,确查养济院收养孤贫人数,随时亲往验放口粮,出示晓谕。俾穷黎均沾实惠,勿以朝廷矜恤萦独善政中饱奸胥欲壑,如查有侵扣捏冒情弊,从重惩办,毋稍姑息。”可见养济院的腐败已经十分严重。而更为严重的莫过于房基被“奸胥倒卖,民户侵占”了。面对这种情况,养济院的修复也无从谈起。同治九年,东平县养济院重建甚至利用“查抄入官王姓宅三处”安设。至清末,养济院乃至养济院化了的普济堂已经寥寥可数。

   此外,晚清山东地区的农民起义不断,也是养济院衰落的一大因素,尤其是捻军之乱。捻军自1860年大规模进入山东,进而将势力拓展到胶东地区,其声势“绵延六十里,兵声火色,数百里皆震”。捻军在沉重打击晚清政府统治的同时,也对山东城市的养济机构破坏很大,致使“养济院院宇堂舍荡然无存”。

  民间慈善事业的多元化

   随着养济院的日益衰落,养济机构已经无法承受晚清时期大规模的社会救助,这使得一些以乡绅、商人为主体的民间救助活动日益活跃。清代后期,在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清代后期山东民间慈善组织数量是很少的,并且在时间上主要集中在光绪年间。之所以如此,因为光绪初年,华北发生了特大自然灾害,史称“丁戊奇荒”,这直接导致饿殍载道,赤地千里。灾荒发生后,面对贫困人口的迅速增加,官方养济机构无力承担救助工作,民间社会就自发组织了大量救灾活动,跨区域募捐并有组织、有计划地到灾区放粮放款。其中江浙商人胡光塘在较短时间内即在山东省募捐白银2万两,制钱3100串,此外尚有棉衣3万件。此时也催生了当地一批慈善机构。从分布上看,慈善机构主要集中在受灾比较严重的鲁西北地区,如:临清州、高唐州、冠县等等,并以临时性救助为主,像施粥厂、水会等。这些救助由乡绅商民倡捐,采用“交当生息”的传统方式。而此时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些“救济”与“教化”并重的善会出现。这些善会在山东省分布比较分散,数量较少,以莱芜同善会、益都同善堂以及烟台广仁堂为代表,但它们都不同程度受到其他省份尤其是江南善会的影响。

   以莱芜同善会为例。“是会始于梁郤之高忠宪公,再详于武塘之陈几亭先生,江浙至今有行之者,而山左之民风土俗各有不同,随地制宜,因之亦异,是在师其意以通其用。”高忠宪公即高攀龙,于万历四十二年(1624)在无锡创立同善会,陈几亭即陈龙正,于崇祯四年(1635)在嘉善县创立同善会,并制定了相当规范的《同善会条例》。此后,类似的同善会组织在全国发展起来。根据日本学者夫马进的考察,江南同善会的源头实来自河南吕坤的同善仓和杨东明的同善会,两者之间区别在于江南同善会相对于后者更少了亲族互助的性质,更加注重教化与善举。当时山东也曾受到一定影响,设有同善会组织。如山东广饶县曾刻有陈龙正的《同善会录》。但同善会数量极少,大多仍保持在睦亲族的乡土互助范围之内。与明代后期不同,晚清山东出现了类似江南同善会的组织,但仍然存在很大差异。山东同善会是由“丁戊奇荒”催生的,教化的成分不重,更加注重的是对贫民的救济,以期达到“顷刻即成仁里,比屋皆无饥饿,盗贼可消,同心预备积储,凶荒有赖”的目的,并使“困穷无籍之徒咸知一己之衣食性命尽仰给于仁人长者之义”。益都同善堂是在光绪二年利用饥江广善局李金塘来助赈捐其余资创办,内设有义学,目的也在于收养孤贫。与莱芜同善会不同之处在于,益都同善堂更加注重施医、惜字等教化功能的发挥。烟台广仁局来自兼善堂,是在烟台开埠后,因“中外商贾云集,四方无赖游民接踵而至,饥寒交困,难以谋生”而建立,在光绪灾荒年份,“流难之氓来乞食者尤众”,广仁堂开始扩大规模,有民房二十五间,计地三亩二分,光绪十七年,又建有寄枢所。但是这些善堂只具有临时性救济功能,灾荒过后,“大多废弛,或被盗卖。”

   此外,清代后期,随着养济院的衰落,山东工商业行会组织的救助作用凸显。敬祖联谊、协调工商业者行为、互助互救是会馆、商会、公所等工商业组织的主要功能。在通常情况下,敬祖联谊、协调工商业者行为是最主要的功能。早在清代前期,山东运河沿岸商业繁荣,商贾云集,各地商人以晋商、徽商为主。乾、嘉年间,山西商人便在运河沿岸城镇设立会馆,到清代中叶,像德州、临清、冠县等城市普遍兴建会馆,其功能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商业行为上。但是在嘉庆、道光以后,商业组织更加注重互助互救,并以此为主要内容。

   以青岛商业会馆为例,著名的有齐燕会馆(1904年建)、广东会馆(1905年建)、三江会馆(1906年建)。其中以齐燕会馆的势力最大,由山东、天津各帮商号组织经办,同乡之间互相救助,义举甚多。胶州城内所有的华人公墓义地都由其经管。而势力较弱的三江会馆由苏、浙、皖、赣四地商号组织组成,不仅仅经办同乡义举,还创办惜字会、长生会等有江南特征的善会,如遇穷困亡故,设法扶助救济。

  西方传教士的慈善活动

   山东地处沿海,交通便利,为西方传教士较早进入的地区。晚清山东灾情不断,也引起了传教士的极大关注,他们积极参与赈灾活动,在减轻灾民痛苦和增强基督教的影响力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并促进了山东慈善事业的近代转型。

   在慈善活动的筹款上,以李提摩太为首的传教士积极在国内外宣传灾情,博得广大民众的同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募捐活动。首先李提摩太写信给英国浸礼会差会会部描述山东的灾情,使西方社会对山东灾情有及时的了解,后来通过《万国公报》发布“劝捐书”,呼吁人们积极捐助。国外慈善机构、江南士绅积极响应,慷慨解囊。到1877年7月,李提摩太收到的捐款合白银达13835两。救灾的具体工作,一并由李提摩太负责,这使山东灾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在放赈方面,由于清政府部分保守官员认为传教士会利用救灾活动宣传宗教,故对传教士的救灾举动有所顾虑,建议清政府从中作梗。面对这种不利局面,李提摩太采取灵活的策略,先将善款交给青州府地方官员代为发放,以此取得官方的认可和信任,为传教士自己大规模放赈铺平道路。在发放救济款项上,传教士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方法。李提摩太放赈时,先派人预先到各村中,将最需要救济的人员登记在册,并发放一张救济品领取凭证,订下发放日期,届时,持票者集中到一个地点领取救济品。通过这种方式,传教士先后辗转于益都、临朐、昌乐、潍县一带,救济民众达五万左右。

   此外,对儿童的救助也是传教士慈善活动的重要内容。晚清山东灾害不断,“丁卯奇荒”更是造成山东大部均遭旱灾,出现粮荒,百姓卖地卖房,甚至为了活命遗弃儿女。在这种局面下,李提摩太呼吁建立专门的基金会,在临朐和益都等地建立孤儿院,救助孤儿达四百余名。尤值得称道的是,李提摩太在救助孤儿时,倡导“教养并重”,他认为因为没有人能给孤儿们传授新式的工商业技能,我们不得不求助于各种古老的职业,以便使从12岁到18岁不等的孩子们得以掌握谋生一技之长。他们被教以铁工、木工、纺织丝绸和制作绳索等各种工作,还订购了许多外国机器,从各种小玩意到威力巨大的手动机床都有。同时还根据需要购买了其他一些必要的工具,向孤儿们推广了一种新的制毯工艺。这发展成了一个拥有多种工具的工厂。这种“教养并重”的救助方式打破了中国传统慈善救助以收养活命为目的的局面,使孤儿在灾后无论身体还是心理都得到健康成长,并为他们长大进入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甚至有的传教士更是采取了“救人救彻”的原则,如倪维思将没有依靠的儿童带回烟台,收为学生,并将他们养大成人。由此不得不说,传教士在山东的慈善活动,尽管带有宣教的目的,但也确实救助了很多难民,使传统的慈善事业出现了近代的曙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晚清山东随着养济院的衰落,民间慈善组织的作用大大提升,相继加入到对贫民的救济中。但由于经济水平低下,民间慈善组织不发达,分布较为分散,数量极少,大多仍以临时性救济为主,无法解决晚清贫民增加的根本问题。并且,组织者本身与官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无法脱离官方支持而独立开展。官方养济机构面对晚清复杂形势,朝着更加专门化方向发展,突出了其对贫民的临时性救助取向。而西方传教士的慈善活动尽管带有传播福音的目的,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山东慈善事业出现了近代化的曙光。

  (据《临沂大学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