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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记者从民政部官网获悉,近日,民政部拟对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民政部5月12日发布公告称,经调查,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未按规定报送2023、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此外,在2024年8月,该基金会因存在未按规定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行为,民政部对其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三款的规定,民政部拟对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公告称,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民政部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民政部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据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显示,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于2012年11月8日登记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业务主管单位为民政部。其业务范围包括:扶持大学生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参与扶贫,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改善生活条件,提高自身发展能力;资助公益领域的研究;救助紧急灾害及灾后恢复与重建;其他符合本基金会章程的公益活动。2016年12月21日,该基金会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其发起方包商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内蒙古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2012年4月,经原国务院扶贫办批准,包商银行承担七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的定点扶贫任务,成为参与定点扶贫的单位中唯一的非公有制企业。 公开报道显示,2013年11月,在第四届中国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论坛召开期间,“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友成基金会合作签约仪式暨包商银行定点扶贫县搭建扶贫志愿者驿站网络体系启动仪式”举行。根据协议,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向友成基金会捐赠350万元,用于在七个贫困县共同搭建“包商友成志愿者驿站”,开启包商银行线上线下金融扶贫新模式。 2016年7月22日,“情暖高原、大爱西藏——全国性社会组织援助西藏年活动”启动,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捐助100万元。除此之外,目前网络上能够查询到的关于该基金会的报道并不多。 而在官方渠道,记者从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发现,目前该基金会只有2019年度工作报告能够打开。年报信息显示,基金会年度社会捐赠收入、公开募捐情况均为0;上一年度实际收入合计7415922.82元,慈善活动支出340万元,主要用于定点扶贫项目。 保值增值投资情况方面,年报显示,该基金会购买包商银行日溢宝2号理财产品,购买金额4341万元,当年实际收益1125567.77元。 作为一家在民政部登记设立的企业基金会,其出现今天的局面,或许和发起方的运作情况有着撇不清的关系—— 2019年5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宣布,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实行接管期限一年。 2020年4月30日,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公告指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 2020年11月12日,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2021年2月7日,包商银行被裁定破产,负债总额超2000亿元。 有评论指出,背靠企业这棵大树,企业基金会与其他类型基金会相比有着明显的优势,如固定的资金来源、清晰的目标方向及来自企业的智力支持、资源支持等;然而,在面对发展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时,企业基金会也应提前布局,调整发展战略,避免因企业遭遇发展困境而陷入被动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