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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伤疤”修复记
2025年上海浦东新区“集善联盟”首场公益市集活动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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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5年05月2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海岛“伤疤”修复记

木榄树新芽初绽,秋茄树花穗低垂,白鹭掠过霞光染红的海面……南海之滨的珠海淇澳红树林保护区,在盎然春意中焕发着勃勃生机。日前,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与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来到这里,见证新种植的250棵木榄树为这片湿地增添的绿色生机。这片由司法智慧浇灌的绿意,正生动诉说着一个关于法治守护生态的故事。

  生态修复责任谁来担?跨域盗挖催生司法难题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为数不多的集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生态系统于一体的综合型自然保护区,这里不仅栖息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种群,更保存着海岛黄杨、罗汉松等珍贵天然红树林群落。但近年来,受“海岛盆景”收藏热影响,不法分子盯上了这些被称为“海岸卫士”的红树林群落。

   2024年初春,一起野生树木盗窃案引起了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注意。戴某等7人在珠海担杆岛盗挖206株珍稀植物,运输途中被江门海警截获。经鉴定,涉案植物包含海岛黄杨、罗汉松等珍稀物种,价值达到了盗窃罪起诉标准。案件随后被移送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生态受损地在珠海,案件管辖权在江门,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案子判了,犯罪分子缴纳的罚金不会用于异地生态修复。”香洲区检察院检察官佘鹏表示。

   如何破解这一困局?佘鹏想到了2023年3月由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三地检察机关会签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三地检察机关在案件管辖、线索移送和反馈、调查取证、案件会商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这起案件中的难题是否可以依托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加以解决?”佘鹏说,协作机制虽已建立,但并没有先例可循,还需要共同探索。

   为充分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香洲区检察院决定主动跨城联动,与新会区检察院共同探索公益诉讼跨区域异地赔偿方案。

  生态损失的账怎么算?替代性修复另辟蹊径

   能否对这起野生树木盗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首要问题。“该案中戴某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挖珍稀植物,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多数情况下,盗窃罪侵害的法益主要是财产权,不直接涉及公共利益,很少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新会区检察院检察官卢怡表示,但是该案的特殊性在于被盗植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其损失已构成公共利益损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事案件中若公共利益受损,检察机关可以单独或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对盗窃公共设施或者文物保护设施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先例。”卢怡说。

   随着探讨的逐步深入,香洲区检察院和新会区检察院达成共识,以属地修复为原则办理该案。随后,办案检察官对戴某等7人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其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戴某等7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对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修复赔偿。

   新的问题随之出现——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如何修复?生态修复赔偿金又该如何计算?检察官了解到,被盗挖的珍稀植物已经失活,无法复种,且海岛生态环境相对脆弱,海岛黄杨、罗汉松等植物对生长条件要求苛刻、成活率低,简单原样复种效果有限。

   经过深入研究,两地检察机关提出替代性修复方案:在生态功能相近的区域,种植更具适应性的红树植物,实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修复效果。依据该方案,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根据被盗挖植物的数量、品种和受损的生态情况,制定了科学的修复方案,评估出8.2万余元的修复费用。

   2024年6月,在两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的见证下,戴某等7人与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订公益诉讼赔偿协议,当场支付8.2万余元修复费用。2024年10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戴某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同年11月,在香洲区检察院的监督下,该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利用生态修复费用种植了250棵木榄树,完成被损害生态环境的替代性修复。

  “后半篇文章”怎么写?以个案推动系统治理

   在今年世界地球日前夕,珠海市、江门市检察机关组织了一次“回头看”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官欣喜地看到补种的红树生长良好,植被覆盖率显著提升,生态功能逐步恢复。“该案的生态修复效果超出了预期,为办理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生态修复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江门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保护海岛生态,不仅要惩治犯罪、修复生态,更要加强源头预防、综合保护。香洲区检察院检察官以办理该案为契机,依托珠海市检察院研发的“珠海检察卫星遥感法律监督模型”,通过现场走访、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发现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滩涂区域长期存在非法捕捞活动,破坏了海岛和红树林生态系统平衡,违反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024年4月,香洲区检察院对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组织磋商交流。同年5月,该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协同履职,推进保护区的综合治理。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清理违法搭建的蚝排、“滩边罟”5600米,查扣涉渔“三无”船舶220艘,并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科技巡查力度,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为进一步守护这片绿色瑰宝,珠海市检察院、香洲区检察院和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联合签订《关于建立红树林和猕猴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在珠海淇澳红树林保护区和担杆岛猕猴保护区分别设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打造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新格局。

   如今,漫步在珠海淇澳红树林保护区,新植的红树幼苗在海风中摇曳生姿。这些绿色的生命,不仅修复了海岛“伤疤”,更勾勒出以检察之力守护美丽中国的生动图景。

  (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