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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中共福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印发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员队伍,提升对老、弱、病、残、幼等特殊群体服务和关爱水平,为福州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据悉,《若干措施》从人才培养、人才激励、基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鼓励台湾社会工作人员来榕就业创业等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并纳入“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政策体系。 其中,在人才激励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高级社会工作师予以奖励和人才认定。2024年以来新评审通过的高级社会工作师(不含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并在福州市连续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满三年且当年仍在岗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将高级社会工作师纳入福州市高层次E类人才,享受相关人才待遇。所涉及奖励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由市、县(市)区分别承担。 《若干措施》还提出,鼓励县(市)区给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一次性奖励。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对取得国家承认的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者给予技能补助。同时,提高社会工作人员政治待遇。鼓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社会贡献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依法参政议政,适当提高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代表的名额比例。 在人才使用方面,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社会工作人员。拓展和优化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法承接基层公共服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签订不超过三年期限的服务合同。 《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基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按照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者占比不低于 50%的标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配备。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确定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明确配备比例和职责任务。 在人才培养方面,每两年遴选一批市级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市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心。加强社会工作人员专业教育培训,按照“新岗必训、年度必训”原则,系统化开展社会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培训。 鼓励台湾社会工作人员来榕就业创业,直接采认台湾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鼓励和引进台湾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来榕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支持和协助符合条件的台湾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申报和认定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福州市社会工作者实务技能竞赛、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针对台湾同胞开设专门赛道,推动台湾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