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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方面。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联合司法部持续实施“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加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支持老年人贡献“银发力量”。印发《关于做好“银龄行动”结对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联合中国老龄协会举办全国老年志愿服务暨“银龄行动”乡村振兴江西行示范活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主题征文活动。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推动开展2025-2026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 养老服务发展方面。指导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推进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十四五”以来,共建成家庭养老床位44.1万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79.8万人次。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示“养老服务师”新职业。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2025年中央财政投入3亿元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助餐服务,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持续健全。“十四五”以来,共完成208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补贴支持84万户老年人购置居家适老化产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老年用品产品、智慧健康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全国适老化产品总量达21.6万种。印发《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建立健全养老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儿童福利保障方面。推动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六大体系。持续推进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推动所有省份出台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清单。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 慈善事业促进方面。开展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截至目前,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近1.6万家,其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3324家;累计备案慈善信托2470单,信托财产合同规模95亿元。今年上半年,福利彩票发行销售1071.98亿元、筹集公益金约310亿元。 李婉丽介绍,三季度,民政部将积极推进以下各项民政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社会救助法立法进程,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升级部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 二是推动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研究制订国际科技组织章程示范文本。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推进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提升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是抓好《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深入开展“何方家国:行政区划历史文化纵横”主题宣传活动,阐释行政区划历史文化深邃内涵,宣传各地工作实践,加强区划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利用。深化推进“乡村著名行动”。 四是加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指导各地规范做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推动“婚姻家庭辅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工作。推动遴选第三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推动制定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政策措施,持续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指导各地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五是实施好新时代“银龄行动”,加快推动老年志愿服务体系研究,支持加大老年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等相关领域服务供给。推动制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国“敬老月”活动,持续开展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和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 六是推进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地优化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适配发展。指导各地开展“养老消费季”活动。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七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持续开展首批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开门办院”,向社会上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委托照护、康复照料等服务。进一步健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八是做好“中华慈善奖”表彰和“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支持发展社区慈善。研究制定规范民政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行政处罚的政策文件,加快健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慈善信托等慈善法配套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