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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民政部举行2025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李婉丽主持发布会,并通报第三季度民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副司长张晓峰、中国老龄协会宣传部主任庞涛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 本报记者 皮磊 李婉丽介绍,2025年第三季度,民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李婉丽介绍,在民生兜底保障方面,民政部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持续加强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组织全国69个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地区开展总结评估。截至9月底,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28元、616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4094元、10696元;今年1—9月,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372万人次,发放临时补贴1564万人次。 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民政部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出台《国际性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这也是首个涉及国际性社会组织的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公布八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高压态势。 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民政部提请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印发《<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动态调整工作规程》。召开“精康融合行动”总结会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推进会。 在老龄工作方面。民政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重要回信精神一周年座谈会,推动“银龄行动”走深走实。组织各地开展全国“敬老月”活动。协调组织各地、各部门持续办好为老实事。研究制定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民政部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指导意见》。召开老年人社会参与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会。持续实施“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 在养老服务发展方面,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会同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养老消费季活动。推动“养老服务师”新职业正式发布。组织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名单》。 在儿童福利保障方面,召开全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联合财政部持续推进“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2年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亿元。持续加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 在慈善事业促进方面,民政部组织开展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印发《“善行边疆”活动方案》。持续推进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 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九项工作 李婉丽谈道,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为未来五年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引。民政部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四季度各项工作,推动如期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全会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高质量编好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为“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二是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研究制定关于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指导有关省份做好取暖救助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元旦春节前夕走访慰问等工作,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 三是继续推进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推进出台《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推进制订国际科技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 (下转2版) |